中央选举委员会中选务字第10431502003号令

中央选举委员会 外  交  部令 侨 务 委 员 会 中华民国104年9月11日 中选务字第10431502003号 外条法字第10425523000号 侨民证字第10400085731号 修正“在国外之中华民国自由地区人民申请返国行使总统副总统选举权登记查核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及第七条附式四。

附修正“在国外之中华民国自由地区人民申请返国行使总统副总统选举权登记查核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及第七条附式四

主任委员 刘义周 部  长 林永乐 委 员 长 陈士魁  请假 副委员长 吕元荣 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