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续修条约
中美续修条约 清政府、美国政府 1880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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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国 大皇帝 大美国 大伯理玺天德前于咸丰八年即一千八百五十八年议定和约及同治七年即一千八百六十八年续增条约允宜永远信守今 大美国因华工日往日多难于整理欲彼此商酌变通仍与和约条款不致相背是以 大清国 大皇帝钦命总理各国事务武英 大学士全权大臣宝署礼部尚 全权大臣李 大美国 大伯理玺天德钦命来华辨理修定事宜全权大臣师驻札中华便宜行事权权大臣安来华辨理修定事宜全权大臣笛各将所奉 谕 公同阅看就其可以变通之处彼此商酌变通特列条款于左
○第一款 大清国 大美国公同商定如有时 大美国查华工前往美国或在各处居住宝于美国之益有所妨础硼碍或与美国内及美国一处地方之平安有所妨碍 大清国准 大美国可以成为整理或定人数年数之限并非禁止前往至人数年数总须酌中定限系专指华人续往美国承工者而言其馀各项人等均不在限制之列所有定限辨法凡续往承工者只能令其按照限制进口不得稍有凌虐
○第二款 中国商民如传教学习贸易 历人等以及随带并雇用之人兼已在美国各处华工均听其往来自便俾得受优待各国最厚之利益
○第三款 已在美国各华工及他项华人等无论常居暂住如有偶受他人欺侮之事美国应即尽力设法保护与待各国人最优者一体相待俾得各受按约应得之利益
○第四款 两国既将以上各款议定美国如有时按照所定各款妥立章程照知中国如所定章程与中国商民有损可由中国驻美 钦差大臣与美国外部公同妥议中国总理衙门亦可与美国驻京 钦差大臣公同妥为定议总期彼此有益无损
以上续修条约各款现在 大清国 大美国各大臣同在中国京师议定缮写汉文洋文各三分先为书押盖印以昭凭信仍候两国 御笔批准总以一年为期在中国京都互换
光绪七年六月十六日奉 旨依议钦此 大清光绪六年十月十五日 降生一千八百八十年十一月十七日
○大清国 大皇帝 大美国 大伯理玺天德现因两国条约尚有未备之处 大清国 特沂泒总理各国事务武英 大学士全权大臣宝署礼部尚书全权大臣李 大美国 特泒来华辨理修定事宜全权大臣师驻札中华便宜行事全权大臣安来华辨理修定事宜全权大臣笛公同商定另立条款附于条约之后
○第一款 中国美国将来益敦和好所有两国商民贸易等 于两国均属有益之处可以彼此公同商议
○第二款 中国与美国彼此商定中国商民不准贩运洋药入美国通商口岸美国商民亦不准贩运洋药入中国通商口岸并由此口运往彼口亦不准作一切买卖洋药之贸易所有两国商民无论雇用本国船别国船及本国船为别国商民雇用贩运洋药者均由各本国自行永远禁止再此条两国商定彼此均不得引一体均沾之条讲解
○第三款 中国允美国船只在中国通商各口无论该船载美国货物与别国货物其进口出口及由此口进彼口之税与其所纳之钞均照中国船只及各国船只一律征纳并不额外加征并不另征他项税钞美国允中古船只或由中国通商口及他国各口进美国各海口或出美国各口前往他国各口及回中国通商各口无论载中国货物与别国货物均照美国船只及各别国于美国船只不额外加税钞之国一律征纳进口之税与其应纳之钞并不额外加征亦不另征他项税钞
○第四款 遇有中国人与美国人因事相争两国官员应行审定中国与美国允此等案件被告系何国之人即归其本国官员审定原告之官员于审定时可以前往观审承审官应以观审之礼相待该原告之官员如欲添传证见或查讯驳讯案中作证之人可以再行传讯傥观审之员以为辨理不公亦可逐细辩论并详报上宪所有案件各审定支员均系各按本国律法辨理
以上条款缮写汉文三分洋文三分先由两国大臣盖印书押俟 大清国 大皇帝 大美国 大伯理玺天德御笔批准后彼此互换以昭信守
光绪七年六月十六日奉 旨依议钦此 大清光绪六年十月十五日 降生一千八百八十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