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书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元首 |
在不同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书曾分别由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国家主席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签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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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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