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令应饬各省一体严拿弃清河道职携款潜逃之洪恩广并迅速查明抄没其天津、湖北等处财产
临时大总统令 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袁世凯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7月6日 1912年7月6日 公布于政府公报七月初九日第七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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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署直隶都督张锡銮电呈。正任清河道洪恩广侵冒公项。携款潜逃。请饬拿办等语。洪恩广于购办振米。办理捐输既多不实不尽。复敢弃其职守。携款潜逃。实属贪鄙荒谬。应饬各省一体严拿。并将其天津、湖北等处财产。迅速查明抄没。以重纲纪而儆官邪。此令。
中华民国元年七月初六日
本作品来自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5月至民国17年(1928年)6月的《政府公报》(北洋政府)。依据《大清著作权律》第三十一条,中华民国《著作权法》第九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不适用著作权保护,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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