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令正式任命鄂湘闽浙赣川陕粤桂滇各省都督
临时大总统令 大总统盖印 陆徵祥署名 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袁世凯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7月12日 1912年7月12日 公布于政府公报七月十三日第七十四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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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统一以来。秩序渐就恢复。各该都督绥靖地方。已著成绩。除业经任命之各都瞥外。亟应正式任命。以专责成。兹任命黎元洪领湖北都督事。谭延闿为湖南都督。孙道仁为福建都督。蒋尊簋为浙江都督。李烈钧为江西都督。尹昌衡为四川都督。张凤翔为陕西都督。胡汉民为广东都督。陆荣廷为广西都督。蔡锷为云南都督。其各整肃军旅。保卫闾阎。肇造民国之丕基。共扶艰危之大局。此令。
本作品来自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5月至民国17年(1928年)6月的《政府公报》(北洋政府)。依据《大清著作权律》第三十一条,中华民国《著作权法》第九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不适用著作权保护,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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