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令无论何种政党均宜蠲除成见勿怀挟阴私
临时大总统令 又名:申戒政党勿怀挟阴私令 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袁世凯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7月9日 1912年7月9日 公布于政府公报七月十一日第七十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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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肇造,政党勃兴,我国民政治之思想之发达已有明征,较诸从前帝政时代,人民不知参政权之宝贵者,何止一日千里!环球各国皆恃政党与政府相须为用,但党派虽多,莫不以爱国为前提,而非参以个人之意见。我国政党方在萌芽,其发起之领袖,亦皆一时人杰。抱高尚之理想,本无丝毫利己之心;政见容有参差,心地类皆纯洁。惟徒党既盛,统系或歧,两党相持言论,不无激烈,深恐迁流所极,因个人之利害,忘国事之艰难。方今民国初兴,先期巩固倘有动摇,则国之不存,党将焉附?无论何种政党,均宜蠲除成见,专趋于国利民幅之一途。若乃怀挟阴私,激成意气,习非胜是,飞短流长,藐法令若弁髦,以国家为孤注,将使减亡之祸,于共和时代而发生。揆诸经营迎缔造之初,心其将何以自解?兴言及此,忧从中来。凡我国民务念阋墙,御侮之忠言,懔同室操戈之大戒,折衷真理,互相提携,忍此小嫌,同扶大局,本大总统有厚望焉。此令。
中华民国元年七月初九日
大总统盖印 陆徵祥署名
本作品来自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5月至民国17年(1928年)6月的《政府公报》(北洋政府)。依据《大清著作权律》第三十一条,中华民国《著作权法》第九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不适用著作权保护,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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