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革豪民占田之弊奏

乞革豪民占田之弊奏[1]
作者:袁枢 南宋
淳熙九年五月

两淮地广人少,豪民所占之数,不知其几,力不能垦,则废为荒墟。他郡之民,或欲请佃,则彼以疆畎为词,郡县无以稽考,终不能予夺。乞令两淮州县取民户见输之课,计其多寡,分画疆畎而立契券,随亩增租,以其馀给与佃人,庶革广占之患。《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之二八(第五册第四九八三页)。又见《宋史》卷一七三《食货志》上一。

  1. 《宋史》所载此奏文辞颇异,兹附录于下︰“豪民占田不知其数,二税既免,止输谷帛之课。力不能垦,则废为荒地;他人请佃,则以疆界为词,官无稽考。是以野不加辟,户不加多,而郡县之计益窘。望诏州县画疆立券,占田多而输课少者,随亩增之;其馀闲田,给与佃人,庶几流民有可耕之地,而田莱不至多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