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叩阍辞疏 二叩阍辞疏
作者:杨光先 
三叩阍辞疏
本作品收录于《不得已/下卷

江南徽州府歙县民臣杨光先谨奏,为再恳天恩,允臣辞职,在监供事事:

臣蒙皇上以臣为知历,故授臣钦天监右监副。臣于四月十四日叩阍辞职,奉旨吏部议奏。五月初一日,吏部题覆,不准臣辞。初四日奉旨:依议,钦此。

臣思官以钦天名,必精于历数历理者,方能胜任而无失。儒家但知历之理,而不知历之数;历家便但知历之数,而不知历之理。臣于去年在部对审之时,有杨光先“止知历理,不知历数”之亲笔口供,在案可查。又于去年十一月十三日,部臣祁彻白、王熙将《日食图》三张,问臣“孰得孰失?”臣回称“光先未习交食之法,实不知道。”写有口供。二臣见在可问,此皆在未奉皇上议品之旨之先之事,非逆知皇上授臣钦天监之官,而先造此口供以为今日辞官之地也。

今以未学历数,聋老眩晕之夫,冒滥钦天监历数之职,实不副名,是为骗官,臣宁万死不敢欺君。故于初四日闻不准辞之命,即于初十日以民服到监供事,不敢报名谢恩,不敢穿著顶带,不敢到任支俸,不敢随班朝参,谨冒死再疏上闻。

伏乞皇上俯念臣未习历数,准臣以布衣在监学习,待历数精熟之日,然后授臣以官,庶上不负皇上之隆恩,下不负臣职之名实,臣感恩无穷矣。为此再疏叩阍。


康熙四年五月十一日叩阍,发吏部议。五月二十六日吏部覆。查得凡官无辞官布衣供事之例,本月二十八日奉旨: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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