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海船船员培训大纲(2021版)》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海船船员培训大纲(2021版)》的通知 交办海﹝2021﹞49号 2021年8月19日 发布机关: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
交通运输部网站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海船船员培训大纲(2021版)》的通知
交办海﹝2021﹞49号长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
为有效履行经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公约)等国际公约,进一步规范海船船员培训行为,确保船员培训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交通运输部编制了《海船船员培训大纲(2021版)》,现予发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海船船员培训大纲(2016版)〉的通知》(交办海﹝2017﹞33号)同时废止。
附件:《海船船员培训大纲(2021版)》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1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附件:船员培训大纲(2021版)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