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史王隆每受路州文书皆纳贿钱被御史弹付法计赃十五匹断绞不伏

令史王隆每受路州文书皆纳贿钱,被御史弹付法,计赃十五匹,断绞,不伏
作者:张𬸦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172

王隆忝沾趋吏,幸列胥徒,禄虽给于斗储,官未阶于尺木。鸡卵之馔,虽避嫌疑;鹅目之钱,若为窥觇。每受一状,皆取百文。未申疵面之功,翻起黑头之患。猎青蚨之小利,触骢马之严威。因事受财,实非通理;枉法科罪,颇涉深文。宜据六赃,式明三典。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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