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州县军镇各守职分敕

令州县军镇各守职分敕
作者:郭威 后周
(后周太祖)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124

赋税婚田,比来州县之职;盗贼烟火,元系巡镇之司。各有区分,不相逾越,或侵职分,是紊规绳,切虑所在职员,尚循旧弊,须行条贯,以正纪纲。京兆凤翔府同华邠鄜耀等州所管州县军镇,顷因唐末,藩镇殊风,久历岁时,未能厘革。政途不一,何以教民?其婚田争讼,赋税丁徭,合是令佐之职。其擒奸捕盗,庇护部民,合是军镇惊察之职。今后各守职分,专切提撕,如所职疏遗,各行按责。其州府不得差监征军将下县,庶期静办,无使烦劳。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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