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氏行状
伯氏行状 作者:权韠 朝鲜王朝 |
公讳韡,字汝晦,先君之长子也。先君初娶忠勋府都事郑公承休之女,以嘉靖庚子正月四日丁酉,生公,生一岁而慈氏卒。公少敏于学,既长,病酒废举子业。居家不治生产,少交游,左右书史萧然也。万历己丑,以门功补典设司别提。壬辰之乱,脱身南走,就食两湖间。癸巳,奔先君丧,服阕,流寓湖西,艰窭屡年。戊戌三月二十五日寝疾,终于大兴县女婿朴瑄之家,享年五十九。无财不克返葬,遂窆于其县某乡某原。
公平生酷好唐人诗,虽流离困顿,未尝释手,喜作七言绝句,语颇清新。尝梦作二句云:“来自空中来,去向空中去。”自知不能久于世,杖策徒步,行数百里,者继母于海州,归数月而卒,呜呼可哀也已。妻某郡李氏,判官光泽之女,年五十八,先一月卒,同葬。凡生男一人女二人,长女即朴瑄妻,馀未婚,俱死于乱,外妇之子一人曰斗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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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民国94年(2005年)4月15日,中华民国经济部智慧财产局智慧财产局解释令函(存档)也认为仅对古文加标点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权。
另请参见:章忠信《著作权笔记·句读的著作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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