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宗庙议(光启三年二月太常礼院)

修宗庙议(光启三年二月太常礼院) 
作者:阙名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975

按《春秋》“新宫灾,三日哭”。《传》曰:“新宫宣公庙也。三日哭,礼也。”按国史开元五年正月二日,太庙四室摧毁。时神主皆存,迎奉于太极殿安置。元宗素服避正殿。宝应元年,肃宗还京师,以宗庙为贼所焚,于光顺门外设次,向庙哭。历检故事,不见百官奉慰之仪。然上既素服避殿,百官奉慰,亦合情礼。窃循故事,比附参详,恐须宗正寺具宗庙焚毁及神主失坠事由申奏。皇帝素服避殿,受慰讫,辍朝三日,下诏委少府监择日依礼新造列圣神主,如此方似合宜。伏缘采栗须十一月,渐恐迟晚。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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