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河南等道副元帅制

停河南等道副元帅制
作者:常衮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410

敕:古者分建戎号,以张威武,必因事而制,亦有时而戢。以天下征伐之重,方镇之大,宜有总一,则以元老抚和之。乃者国家平定之后,(阙一字)理之始,与其休息,则以诸侯训缉之。自河南之南,至于沧海,往属难故,久劳师徒。连城之镇累百,授钺之将十数,主其经略,委在台臣,号令耳目,以之谘禀,服柔灭叛,罔不肃清。今万里无尘,思解戎备,况分阃之重,各任勋贤,悉心忧国,所统皆理。何必更有(阙)属,适重其烦,军书取决,又失要会。息人罢镇,(阙)亦便之。河南淮南西山南东等道副元帅宜停,其兵马宜充东都留守兵马,张延赏宜权知东都留守事,常休明宜充副留守兼东都镇守兵马使。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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