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自传
鲁迅,以一八八一年生于浙江之绍兴城内姓周的一个大家族里。父亲是秀才;母亲姓鲁,乡下人,她以自修到能看文学作品的程度。家里原有祖遗的四五十亩田,但在父亲死掉之前,已经卖完了。这时我大约十三四岁,但还勉强读了三四年多的中国书。
因为没有钱,就得寻不用学费的学校,于是去到南京,住了大半年,考进了水师学堂。不久,分在管轮班,我想,那就上不了舱面了,便走出,另考进了矿路学堂,在那里毕业,被送往日本留学。但我又变计,改而学医,学了两年,又变计,要弄文学了。于是看些文学书,一面翻译,也作些论文,设法在刊物上发表。直到一九一〇年,我的母亲无法生活,这才回国,在杭州师范学校作助教,次年在绍兴中学作监学。一九一二年革命后,被任为绍兴师范学校校长。
但绍兴革命军的首领是强盗出身,我不满意他的行为,他说要杀死我了,我就到南京,在教育部办事,由此进北京,做到社会教育司的第二科科长。一九一八年“文学革命”运动起,我始用“鲁迅”的笔名作小说,登在《新青年》上,以后就时时作些短篇小说和短评;一面也做北京大学,师范大学,女子师范大学的讲师。因为做评论,敌人就多起来,北京大学教授陈源开始发表这“鲁迅”就是我,由此弄到段祺瑞将我撤职,并且还要逮捕我。我只好离开北京,到厦门大学做教授;约有半年,和校长以及别的几个教授冲突了,便到广州,在中山大学做了教务长兼文科教授。
又约半年,国民党北伐分明很顺利,厦门的有些教授就也到广州来了,不久就清党,我一生从未见过有这么杀人的,我就辞了职,回到上海,想以译作谋生。但因为加入自由大同盟,听说国民党在通缉我了,我便躲起来。此后又加入了左翼作家联盟,民权同盟。到今年,我的一九二六年以后出版的译作,几乎全被国民党所禁止。
我的工作,除翻译及编辑的不算外,创作的有短篇小说集二本,散文诗一本,回忆记一本,论文集一本,短评八本,中国小说史略一本。
注释
编辑- 本自传当作于一九三四年三、四月间。本文加注后重收入《集外集拾遗补编》。
这部作品在1929年1月1日以前出版,其作者1936年逝世,在美国以及版权期限是作者终身加80年以下的国家以及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这部作品也可能在本国本地版权期限更长,但对外国外地作品应用较短期限规则的国家以及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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