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卷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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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官四 |
太常礼仪院
编辑太常礼仪院,秩正二品。掌大礼乐、祭享宗庙社稷、封赠谥号等事。中统元年,中都立太常寺,设寺丞一员。至元二年,翰林兼摄太常寺。九年,立太常寺,设卿一员,正三品;少卿以下五员,品秩有差。十三年,省并衙门,以侍仪司并入太常寺。十四年,增博士一员。十六年,又增法物库子,掌公服法服之藏。二十年,升正三品,别置侍仪司。至大元年,改陞院,设官十二员,正二品。四年,复为太常寺,正三品。延祐元年,复改陞院,正二品,以大司徒领之。七年,降从二品。天历二年,复陞正二品。定置院使二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佥院二员,从三品;同佥二员,正四品;院判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五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一员,正八品。属官:博士二员,正七品;奉礼郎二员,奉礼兼检讨一员,并从八品;协律郎二员,从八品;太祝十员,从八品;礼直管勾一员,从九品;令史四人,通事、知印、译史各二人,宣使四人,典吏三人。
- 太庙署,秩从六品。掌宗庙行礼,兼廪牺署事。至元三年始置。令二员,从六品;丞一员,从七品。
- 郊祀署,秩从六品。大德九年始置。掌郊祀行礼,兼廪牺署事。令二员,从六品;丞二员,从七品。
- 社稷署,秩从六品。大德元年始置。令二员,从六品;丞一员,从七品。
- 大乐署,秩从六品。中统五年始置。令二员,从六品;丞一员,从七品。掌管礼生乐工四百七十九户。
典瑞院
编辑典瑞院,秩正二品。掌宝玺、金银符牌。中统元年,始置符宝郎二员。至元十六年,立符宝局,给六品印。十七年,升正五品。十八年,改典瑞监,秩正三品。二十年,降为正四品,省卿二员。二十九年,复正三品,仍置监卿二员。大德十一年,升典瑞院,正二品。置院使四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佥院二员,从三品;同佥二员,正四品;院判二员,正五品;经历二员,从五品;都事二员,从七品;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库一员,正八品;令史四人,译史四人,知印、通事各一人,宣使四人,典吏三人。
太史院
编辑太史院,秩正二品。掌天文历数之事。至元十五年,始立院,置太史令等官七员。至大元年,升从二品,设官十员。延祐三年,升正二品,设官十五员。后定置院使五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佥院二员,从三品;同佥二员,正四品;院判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五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管勾一员,从九品;令史三人,译史一人,知印二人,通事一人,宣使二人,典吏二人。
- 春官正兼夏官正一员,正五品。
- 秋官正兼冬官〔正〕中官正一员,[1]正五品。
- 保章正五员,正七品。
- 保章副五员,正八品。
- 掌历二员,正八品。
- 腹里印历管勾一员,从九品。
- 各省司历十二员,正九品。
- 印历管勾二员,从九品。
- 灵台郎一员,正七品。
- 监候六员,从八品。
- 副监候六员,正九品。
- 星历生四十四员。
- 挈壶正一员,从八品。
- 司辰郎二员,正九品。
- 灯漏直长一人。
- 教授一员,从八品。
- 学正一员,从九品。
- 校书郎二员,正八品。
太医院
编辑太医院,秩正二品。掌医事,制奉御药物,领各属医职。中统元年,置宣差,提点太医院事,给银印。〔至元〕二十年,[2]改为尚医监,秩正四品。二十二年,复为太医院,给银印,置提点四员,院使、副使、判官各二员。大德五年,升正二品,设官十六员。十一年,增院使二员。皇庆元年,增院使二员。二年,增院使一员。至治二年,定置院使一十二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佥院二员,从三品;同佥二员,正四品;院判二员,正五品;经历二员,从七品;都事二员,从七品;照磨兼承发架阁库一员,正八品;令史八人,译史二人,知印二人,通事二人,宣使七人。
- 广惠司,秩正三品。掌修制御用回回药物及和剂,以疗诸宿卫士及在京孤寒者。至元七年,始置提举二员。十七年,增置提举一员。延祐六年,升正三品。七年,仍正五品。至治二年,复为正三品,置卿四员,少卿、丞各二员。后定置司卿四员,少卿二员,司丞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
- 大都、上都回回药物院二,秩从五品。掌回回药事。至元二十九年始置。至治二年,拨隶广惠司。定置达鲁花赤一员、大使二员、副使一员。
- 御药院,秩从五品。掌受各路乡贡、诸蕃进献珍贵药品,修造汤煎。至元六年始置。达鲁花赤一员,从五品;大使二员,从五品;副使三员,正七品;直长一员,都监二员。
- 御药局,秩从五品。掌两都行箧药饵。至元十年始置。大德九年,分立行御药局,掌行箧药物。本局但掌上都药仓之事。定置达鲁花赤一员,从五品;局使二员,从五品;副使二员,正七品。
- 行御药局,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大使二员,副使三员,品秩同上。掌行箧药饵。大德九年始置。
- 御香局,秩从五品。提点一员,司令一员。掌修合御用诸香。至大元年始置。
- 大都惠民局,秩从五品。掌收官钱,经营出息,市药修剂,以惠贫民。中统二年始置,受太医院札。至元十四年,定从六品秩。二十一年,升从五品。
- 上都惠民司,提点一员,司令一员。中统四年始置。品秩并同上。
- 医学提举司,秩从五品。至元九年始置。十三年罢,十四年复置。掌考较诸路医生课义,试验太医教官,校勘名医撰述文字,辨验药材,训诲太医子弟,领各处医学。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
- 官医提举司,秩从五品。掌医户差役、词讼。至元二十五年置。
- 大都、保定、彰德、东平四路,设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 河间、大名、晋宁、大同、济宁、广平、冀宁、济南、辽阳、兴和十路,设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 卫辉、怀庆、大宁,设提举一员。
奎章阁学士院
编辑奎章阁学士院,秩正二品。天历二年,立于兴圣殿西,命儒臣进经史之书,考帝王之治。大学士二员,正三品。寻升为学士院。大学士,正二品;侍书学士,从二品;承制学士,正三品;供奉学士,正四品;参书,从五品。多以它官兼领其职。至顺元年,增大学士二员,共四员。侍书学士二员,承制学士二员,供奉学士二员。首领官:参书二员,典签二员,照磨一员,内掾四人,译文内掾二人,知印二人,怯里马赤一人,宣使四人,典书五人。属官:授经郎二员。
- 群玉内司,秩正三品。天历二年始置。掌奎章图书宝玩,及凡常御之物。监司一员,正三品;司尉一员,从三品;亚尉二员,正四品;佥司二员,从四品;司丞二员,正五品;典簿一员,正七品;令史二人,知印一人,怯里马赤一人,奏差、典吏各二人,给使八人,司膳四人。
艺文监,秩从三品。天历二年置。专以国语敷译儒书,及儒书之合校雠者俾兼治之。太监检校书籍事二员,从三品;少监同检校书籍〔事〕二员,[3]从四品;监丞参检校书籍事二员,从五品;典簿一员,照磨一员,令史四人,译史一人,怯里马赤一人,奏差二人,典吏三人。
- 监书博士,秩正五品。天历二年始置。品定书画,择朝臣之博识者为之。博士二员,正五品;书吏一人。
- 艺林库,秩从六品。提点一员,从六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正七品;库子二人,本把二人。掌藏贮书籍。天历二年始置。
- 广成局,秩七品。掌传刻经籍,及印造之事。天历二年始置。大使一员,从七品;副使一员,正八品;直长二人,正九品;司吏二人。
侍正府,秩正二品。至顺二年置。侍正一十四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佥府二员,从三品;侍判二员,正四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一员,从八品。掌内廷近侍之事,领速古儿赤四百人、奉御二十四员,拱卫直都指挥使司为其属。掾史八人,译史四人,通事、知印各二人,宣使八人,典吏五人。
- 奉御二十四员,秩五品。尚冠奉御二员,从五品;尚冠副奉御二员,从六品;尚衣奉御二员,从五品;尚衣副奉御二员,从六品;尚鞶奉御二员,从五品;尚鞶副奉御二员,从六品;尚沐奉御二员,从五品;尚沐副奉御二员,从六品;尚饰兼尚辇奉御二员,正六品;尚饰兼尚辇副奉御二员,正七品;奉御掌簿四员,从七品。天历初置,以四怯薛之速古儿赤为之。
给事中,秩正四品。至元六年,始置起居注、左右补阙,掌随朝省、台、院、诸司凡奏闻之事,悉纪录之,如古左右史。十五年,改陞给事中兼修起居注,左右补阙改为左右侍仪奉御兼修起居注。皇庆元年,升正三品。延祐七年,仍〔正〕四品。[4]后定置给事中兼修起居注二员、右侍仪奉御同修起居注一员、左侍仪奉御同修起居注一员、令史一人、译史四人、通事兼知印一人。
将作院,秩正二品。掌成造金玉珠翠犀象宝贝冠佩器皿,织造刺绣段匹纱罗,异样百色造作。至元三十年始置。院使一员,经历、都事各一员。三十一年,增院使二员。元贞元年,又增二员。延祐七年,省院使二员。后定置院使七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同佥二员,正四品;院判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五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管勾一员,正八品;令史六人,译史、知印各二人,宣使四人。
- 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秩正三品。掌造宝贝金玉冠帽、系腰束带、金银器皿,并总诸司局事。中统二年,初立金玉局,秩正五品。至元三年,改总管府,置总管一员,经历、提控案牍各一员。十二年,又置同知、副总管各一员。二十五年,置达鲁花赤一员。大德四年,又置副达鲁花赤、副总管各一员。后定置达鲁花赤二员,正三品;总管二员,正三品;副达鲁花赤二员,正四品;同知二员,从四品;副总管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管勾各一员,令史五人,译史一人,奏差二人。
- 金银器盒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品秩同上;吏目一员。至元十五年,始置金银局,秩从七品。二十四年,改为提举司,秩正六品。大德间,升从五品。
- 玛瑙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吏目一员。至元九年,置大都等处玛瑙局,秩从七品,管领玛瑙匠户五百有奇,置提举三员,受金玉府札。十五年,改立提举司,领大都、弘州两处造作,升从五品。三十年,减副提举一员,定置如上。
- 阳山玛瑙提举司,秩从五品。至元十五年置。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品秩同前。
- 金丝子局,秩从五品。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一员,正七品;直长一员。中统二年,设二局。二十四年,并为一。
- 鞓带斜皮局,秩从八品。至元十五年置。大使、副使各一员。
- 瓘玉局,秩从八品。至元十五年置。大使一员。
- 浮梁磁局,秩正九品。至元十五年立。掌烧造磁器,并漆造马尾棕藤笠帽等事。大使、副使各一员。
- 画局,秩从八品。掌描造诸色样制。至元十五年置。大使一员。
- 管领珠子民匠官,正七品。掌采捞蛤珠于杨村、直沽等处。中统二年立。管领官子孙世袭。
- 妆钉局,从八品。至元十五年置。大使一员。
- 大小雕木局,秩从八品。至元十五年置。大使一员。
- 宣德隆兴等处玛瑙人匠提举司,秩正六品。至元十五年置。提举一员,从七品;副提举一员,从八品。[7]
- 温犀玳瑁局,秩从八品。至元十五年置。大使一员。
- 上都金银器盒局,秩从六品。至元十六年置。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
- 漆纱冠冕局,至元十五年置。大使、副使各一员。
- 大同路采砂所,至元十六年置。管领大同路拨到民一百六户,岁采磨玉夏水砂二百石,起运大都,以给玉工磨礲之用。大使一员。
- 管匠都提领所,秩从七品。至元十三年置。掌金玉府诸人匠词讼。都提领一员。
- 监造诸般宝贝官,秩正五品。至元二十一年置。达鲁花赤二员。
- 收支诸物库,秩从八品。至元十五年置。大使、副使各一员。
- 行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秩从三品。至大间,始置于杭州路。[8]达鲁花赤、总管各一员,并从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一员,从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一员。
- 异样局总管府,秩正三品。中统二年,立提点所。至元六年,改为总管府,总管一员。十四年,置同知、副总管各一员。二十一年,增总管一员。二十九年,置达鲁花赤一员。三十年,减同知、副总管各一员。后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同知一员,从四品;副总管一员,从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
- 异样纹绣提举司,秩从五品。中统二年立局。至元十四年,改提举司。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
- 绫锦织染提举司,秩从五品。至元二十四年,改局置提举司。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品秩同上。
- 纱罗提举司,秩从五品。至元十二年,改局置提举司。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品秩同上。
- 纱金颜料总库,秩从九品。中统二年置。大使、副使各一员,从九品。
- 大都等路民匠总管府,秩正三品。府官:总管一员,从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一员,从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一员。至元七年,初立府,秩从三品。十四年,改陞正三品。
- 备章总院,秩正六品。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十三年,省并杨蔺等八局为总局。
- 尚衣局,秩从五品。至元二年置。达鲁花赤一员,从五品;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都目一人。
- 御衣局,秩从五品。至元二年置。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都目一人。
御衣史道安局,秩从六品。至元二年置。以史道安掌其职,因以名之。大使、副使各一员。
- 高丽提举司,秩从五品。至元二十二年置。提举一员。
- 织佛像提举司,秩从五品。延祐四年,改提领所为提举司。提举、副提举各二员。
通政院,秩从二品。国初,置驿以给使传,设脱脱禾孙以辨奸伪。至元七年,初立诸站都统领使司以总之,设官六员。十三年,改通政院。十四年,分置大都、上都两院;二十九年,又置江南分院;大德七年罢。至大元年,升正二品。四年罢,以其事归兵部。是年,两都仍置,止管达达站赤。延祐七年,复从二品,仍兼领汉人站赤。大都院使四员,从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副使二员,从三品;佥院一员,正四品;同佥一员,从四品;院判一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五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一员,正八品;令史十三人,通事一人,知印二人,宣使十人。上都院使、同知、副使、佥院、判官各一员,经历、都事各一员,品秩并同大都;令史四人,译史三人,通事一人,知印一人,宣使十人。
- 廪给司,秩从七品。掌诸王诸蕃各省四方边远使客饮食供张等事。至元十九年置。提领、司令、司丞各一员。
中政院,秩正二品。院使七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佥院二员,从三品;同佥二员,正四品;院判二员,正五品。掌中宫财赋营造供给,并番卫之士,汤沐之邑。元贞二年,始置中御府,秩正三品。大德四年,升中(正)〔政〕院,[9]秩正二品。至大三年,升从一品,院使七员,同知、佥院、同佥、院判各二员。四年,省并入典内院。皇庆二年,复为中政院,设官如旧。其幕职则司议二员,从五品;长史二员,正六品;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一员,正八品。吏属:蒙古必阇赤四人,掾史十二人,回回掾史二人,怯里马赤二人,知印二人,宣使十人。
- 中瑞司,秩正三品。掌奉宝册。卿五员,正三品;丞二员,正四品;典簿二员,从七品;写懿旨必阇赤四人,译史一人,令史四人,知印一人,通事一人,奏差二人,典吏二人。
- 内正司,秩正三品。掌百工营缮之役,地产孳畜之储,以供膳服,备赐予。卿四员,正三品;少卿二员,正四品;丞二员,从五品;典簿二员,从七品;照磨兼管勾一员,正九品。吏属各有差。领署二、提举司一,及其司属凡十有六。岁赋之额,工作之程,终岁则会其数以达焉。
- 尚工署,秩从五品。令一员,从五品;丞二员,从六品;书史一人,书吏四人。掌营缮杂作之役,凡百工名数,兴造程式,与其材物,皆经度之,而责其成功。皇庆元年始置,隶内正司。
- 玉列赤局,秩从七品。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二员。掌裁制缝线之事。延祐六年始置,隶尚工署。
- 赞仪署,秩正五品。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二员。掌车舆器备杂造之事。皇庆二年始置,隶内正司。
- 管领六盘山等处怯怜口民匠都提举司,秩正四品。达鲁花赤一员,都提举一员,同提举二员,副提举二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吏四人,奏差二人。至大四年始置。国初,未有官署,赋无所稽。后遣使核实,始著为籍,设司以领之。
- 奉元等路、平凉等处、开(城)〔成〕等处、[10]甘肃宁夏等路、察罕脑儿等处长官司,凡五处,秩正五品。各设达鲁花赤一员,长官一员,副长官一员,提控案牍一员,都目一员,吏十人。延祐二年,以民匠提举司所领,地里阔远,人户散处,于政不便,仍酌远近众寡,立长官司提领所,以分理之。
- 提领所凡十,并正七品,奉元等路、凤翔等处、平凉宁环等处、开(城)〔成〕等处、察罕脑儿等处、甘州等路、肃沙等路、永昌宁夏等路、长城等路,各设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人,分掌怯怜口地方隶各长官司。
- 翊正司,秩正三品。令五员,正三品:丞四员,正四品;典簿二员,从七品;照磨一员,从八品:译史二人,令史六人,知印二人,通事、奏差、典吏各二人。掌怯怜口民匠五千馀户,岁辨钱粮造作,以供公上。至元三十一年,始置御位下管领随路民匠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总管府,正三品,复隶正宫位下。延祐六年,改翊正司。岁终,会其出纳以达于院,而纠其弊。领提举司二、提领所一:
- 管领上都等处诸色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并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直长一员,都目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部役二人。元贞元年始置,管户二千五百有奇,隶翊正司。
- 管领随路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品秩同上;直长一员,都目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部役二人。元贞元年始置,隶翊正司。
- 管领归德亳州等处管民提领所,秩从七品。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司吏一人。国初平江南,收附归德楚通等三百五十六户,令脱忽伯管领。大德二年,始置提领所,隶翊正司。
- 典饮局,秩正七品。大使二员,副使二员,典史一员,攒典二人。掌酝造酒醴,以供内府,及祭祀宴享宾客赐颁之给。初置嘉酝局,秩六品,隶家令。至大二年,改典饮,两都分置。皇庆元年,拨隶中宫。
- 管领大都等路打捕民匠等户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同知一员,正四品;副总管一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照磨一员,译史一人,令史、奏差各四人。掌钱粮造作之事。国初平定河南诸郡,收聚人户一万五千有奇,置官管领。至元八年,属有司。二十年,改隶中尚监。二十六年,始置总管府。领提举司十有一,提领所二十有五。
- 在京提举司二,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都目一员。分管各处人户。至元十六年,给从七品印。大德四年,省并为十一处,改提举司,升从五品。
- 涿州、保定、真定、冀宁、河南、大名、东平、东昌、济南等路提举司,凡九处。各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都目一员。
- 管领诸路打捕鹰房民匠等户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二员,从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一员,照磨一员,译史一人,令史四人,奏差二人。掌钱粮造作之事。大德三年始置。元贞元年,拨隶中宫位下,[13]领提举司四、提领所十有一。
- 管民提举司,大都等路、冀宁等路、南阳唐州等处、河南(路府)〔府路〕等处,[14]凡四司。秩从五品。每司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都目一员、吏二人。
- 江浙等处财赋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都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一员,从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一员,提控案牍一员,从九品;译史一人,令史一十五人,奏差一十五人,典吏二人。掌江南没入赀产,课其所赋,以供内储。至大元年置。领提举司三,库、局各一。
- 平江、松江、建康等处提举司凡三处,秩并正五品。每司各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都目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六人。
- 丰盈库,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典吏一人,掌收本府钱帛。
- 织染局,局使一员,典史一人。掌织染岁造段匹。
- 管领种田打捕鹰房民匠等户万户府,秩正三品。掌归德、亳州、永、宿二十馀城各蒙古、汉军种田户差税。中统二年置。初隶塔察儿王位下,其后改属中宫。万户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令史四人。领司属凡十处。
- 管领大名等处种田诸色户总管府,秩正五品。总管一员,副总管一员,都目一员。中统二年置。至元二十三年,置府大名。
- 管领本投下大都等处诸色户计都达鲁花赤,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控案牍一员,都目一员。中统二年置。至元十五年,置司大都。
- 管领大都河间等路打捕鹰房总管府,秩正五品。总管一员,副总管一员,都目一员,司吏二人。中统二年置,三年给印。
- 管领东平等路管民官,秩正五品。总管一员,相副官一员,都目一员,吏一人。中统二年置,至元二十二年给印。
- 管领大名等路宣抚司、燕京路管民千户所,秩从七品。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中统二年置。
- 管领曹州等处本投下民户、管领东明等处本投下户计、管领蒲城等处本投下诸色户计、管领汴梁等路本投下种田打捕躯户四提领所,秩正七品。提领各二员,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典史各一人,司吏各一人。中统二年置,至元十四年颁印。
- 海西辽东哈思罕等处鹰房诸色人匠怯怜口万户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兼照磨一员,译史一人。掌钱粮造作之事,管领哈思罕等处、肇州、朵因温都儿诸色人匠四千户,仍领镇抚所、千户所。
- 镇抚司,镇抚一员,吏一人。延祐四年始置。
- 哈思罕等处打捕鹰房怯怜口千户所,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弹压一人,部役二人。至大三年,置提举司。延祐六年,改千户所。
- 诸色人匠怯怜口千户所,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都目一员,司吏四人,部役二人。初为提举司,后改千户所。
- 肇州等处女直千户所,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延祐三年置。
- 朵因温都儿(乃)〔兀〕良哈千户所,[18]延祐三年置。
- 灰亦儿等处怯怜口千户所,至治元年置。
- 开元等处怯怜口千户所,至治元年置。
- 古州等处怯怜口千户所,延祐七年置。
- 沈阳等处怯怜口千户所,至治元年置。
- 辽阳等处怯怜口千户所,至治二年置。
- 盖州等处怯怜口千户所,延祐五年置。
- 干盘等处怯怜口千户所,至治元年置。
- 辽阳等处金银铁冶都提举司,秩正四品。都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提控案牍一员,译史一人,吏六人,奏差二人。掌办金银𥑠铁等课,分纳中书省及中政院。〔延祐〕七年,[19]以其赋尽归中宫。
- 管领本位下怯怜口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都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一员,从五品。掌怯怜口二万九千户,田万五千馀顷,出赋以备供奉营缮之事。中统二年置府。大德十年,隶詹事院。至大三年,隶徽政院。延祐三年,改善政司。至治二年,徽政院及其属尽废。天历三年,复立府,仍正三品,设官如上。其首领官则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一员,从九品。吏属:令史一十二人,译史四人,通事、知印各二人,奏差一十人,典吏六人。
- 管领诸路打捕鹰房民匠等户总管府,[20]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一员,品秩如上;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照磨一员,令史四人,译史一人,奏差二人。大德三年置。其属附见:
- 大都等路管民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21]都目一员。
- 大都保定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 河间真定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 唐州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都目一员。
- 南阳邓州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 唐州泌阳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 襄阳湖阳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 汝宁陈州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 河南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都目一员。
- 汴梁裕州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 河南嵩汝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 南阳唐州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 冀宁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都目一员。
- 冀宁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 晋宁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 宝昌库,提领一员,大使一员,掌受金银𥑠铁之课,以待储运。
- 金银场提领所凡七,梁家寨银场、明世银场、密务银场、宝山银场、烧炭峪银场、胡宝峪金场、七宝山𥑠炭场,俱从七品。每所各设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
- 铁冶管勾所凡二处,各设管勾一员、同管勾一员、副管勾一员。
- 奉宸库,秩五品。提点四员,副使二员,提控案牍一员,库子六人。掌中藏宝货钱帛给纳之事。大德元年置。
- 广禧库,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提控案牍一员,库子四人。大德八年置。掌收支御膳野物,职视生料库。
校勘记
编辑- ↑ 秋官正兼冬官〔正〕中官正 从北监本补。
- ↑ 〔至元〕二十年 原脱年号。中统、大德间之“二十年”为“至元”,今补。本证已校。
- ↑ 少监同检校书籍〔事〕 据南村辍耕录卷二宣文阁补。
- ↑ 延祐七年仍〔正〕四品 据本书卷二七英宗纪延祐七年三月庚子条补。新元史已校。
- ↑ 提举一员正七品 按上文有“秩从五品”,元典章卷七官制职品、事林广记别集卷一官制类皆作“从五品”。此作“正七品”,误。
- ↑ 同提举一员从七品 按元典章卷七官制职品、事林广记别集卷一官制类皆作正七品,疑此误。
- ↑ 提举一员从七品副提举一员从八品 按元典章卷七官制职品,本提举司提举为正六品,同提举为从七品,副提举为从八品。疑此处“提举一员”下脱“正六品;同提举一员”等字。
- ↑ 至大间始置于杭州路 本证云:“案纪至元十七年立杭州路金玉总管府。此至大疑至元之误”。
- ↑ 中(正)〔政〕院 据前后文及本书卷二0成宗纪大德四年九月甲子条改。
- ↑ 开(城)〔成〕等处 见卷一0校勘记[一0]。下同。
- ↑ 祈州 史无“祈州”其地。王圻续通考改作“沂州”,新编、新元史改作“祁州”。
- ↑ 曹州 按上文已书“曹州”,此处“曹州”重出,如删则提领所之数与上文所云“二十五处”不符。“曹”字有误。新元史改作“濬州”。
- ↑ 大德三年始置元贞元年拨隶中宫位下 按此“元贞”在“大德三年”后,当是讹文。
- ↑ 河南(路府)〔府路〕 据本书卷五九地理志改正。
- ↑ 提领所凡十有一 按下文列举者仅十所。与后文重出者对勘,缺“南阳唐州提领所”。下文中脱“南阳唐州”四字。
- ↑ 济南嵩汝 后文重出者作“河南嵩汝”。按本书卷五九地理志,嵩州、汝州属南阳府,与河南府比邻,与济南不相涉。作“河南”是。
- ↑ 汝济陈州 后文重出者作“汝宁陈州”。按本书卷五九地理志,陈州属汴梁路,与汝宁府接壤。“济”当为“宁”之误。
- ↑ 朵因温都儿(乃)〔兀〕良哈千户所 按华夷译语载脱儿豁察儿书有“吾兀良罕林木百姓,自国主成吉思汗之世以降,至今未离多延温都儿、搠河之地”。〈原为蒙语,今汉译。〉朵因温都儿为兀良哈部累世驻地之一。此处“乃”系“兀”之误,今改。新编已校。
- ↑ 〔延祐〕七年 据本书卷二七英宗纪延祐七年七月辛丑条补。本证已校。
- ↑ 管领诸路打捕鹰房民匠等户总管府 考异云:“此总管府及所领四提举司、十一提领所,俱与前一条无别。虽繁简不同,其实重出也。”
- ↑ 达鲁花赤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 按前文,管民提举司“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后文重出之“唐州提举司”所置官员与前文合。此处“达鲁花赤一员”下当脱“提举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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