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卷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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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氏 周氏 杨氏 胡烈妇 阚文兴妻 郎氏 秦氏二女 焦氏 赵孝妇 霍氏二妇 王德政妻 只鲁花真 段氏 朱虎妻 闻氏 马英 冯氏 李君进妻 朱淑信 葛妙真 王氏 张义妇 丁氏 赵美妻 脱脱尼 赵彬妻 贵哥 台叔龄妻 李智贞 蔡三玉)[1]
编辑古者女子之居室也,必有傅姆师保为陈诗书图史以训之。凡左右佩服之仪,内外授受之别,与所以事父母舅姑之道,盖无所不备也。而又有天子之后妃,诸侯之夫人,躬行于上,以率化之。则其居安而有淑顺之称,临变而有贞特之操者,夫岂偶然哉!后世此道既废,女生而处闺闼之中,溺情爱之私,耳不聆箴史之言,目不睹防范之具,由是动逾礼则,而往往自放于邪僻矣。苟于是时而有能以懿节自著者焉,非其生质之美,则亦岂易致哉!史氏之书,所以必录而弗敢略也。
元受命百馀年,女妇之能以行闻于朝者多矣,不能尽书,采其尤卓异者,具载于篇。其间有不忍夫死,感慨自杀以从之者,虽或失于过中,然较于苟生受辱与更适而不知愧者,有间矣。故特著之,以示劝厉之义云。
崔氏,周术忽妻也。丁亥岁,从术忽官平阳。金将来攻城,克之,下令官属妻子敢匿者死。时术忽以使事在上党,崔氏急即抱幼子祯以诡计自言于将,将信之,使军吏书其臂出之。崔氏曰:“妇人臂使人执而书,非礼也。”以金赂吏,使书之纸。吏曰:“吾知汝诚贤妇,然令不敢违。”命崔自揎袖,吏悬笔而书焉。既出,有言其诈者,将怒,命追之。崔与祯伏土窖三日,得免,既与术忽会。
未几,术忽以病亡,崔年二十九,即大恸柩前,誓不更嫁,斥去丽饰,服皂布弊衣,放散婢仆,躬自纺绩,悉以资产遗亲旧。有权贵使人讽求娶,辄自爬毁其面不欲生。四十年未尝妄言笑,预吉会。治家教子有法,人比古烈妇云。
周氏,(滦平)〔平滦〕石城人。[2]年十六,适李伯通,生一子,名易。金末,伯通监丰润县,国兵攻之,城破,不知所终。周氏与易被虏,谓偕行者曰:“人苟爱其生,万一受辱,不如死也。”即自投于堑。主者怒,拔佩刀三刃其体而去,得不死。遂携易而逃,间关至汴,绩絍以自给,教易读书有成。
杨氏,东平须城人。夫郭三,从军襄阳,杨氏留事舅姑,以孝闻。至元六年,夫死戍所,母欲夺嫁之,杨氏号痛自誓,乃已。久之,夫骨还,舅曰:“新妇年少,终必他适,可令吾子鳏处地下耶!”将求里人亡女骨合瘗之。杨氏闻,益悲,不食五日,自经死,遂与夫共葬焉。
胡烈妇,渤海刘平妻也。至元七年,平当戍枣阳,车载其家以行。夜宿沙河傍,有虎至,衔平去。胡觉起,追及之,持虎足,顾呼车中儿,取刀杀虎,虎死,扶平还至季阳城求医,以伤卒。县官言状,命恤其母子,仍旌异之。
至大间,建德王氏女,父出耘舍傍,遇豹,为所噬,曳之升山。父大呼,女识父声,惊趋救,以父所弃锄击豹脑,杀之,父乃得生。
阚文兴妻王氏,名丑丑,建康人也。文兴从军漳州,为其万户府知事,王氏与俱行。至元十七年,陈吊眼作乱,攻漳州,文兴率兵与战,死之。王氏被掠,义不受辱,乃绐贼曰:“俟吾葬夫,即汝从也。”贼许之,遂脱,得负尸还,积薪焚之。火既炽,即自投火中死。至顺三年,事闻,赠文兴侯爵,谥曰英烈;[3]王氏曰贞烈夫人。有司为立庙祀之,号“双节”云。
郎氏,湖州安吉人,宋进士朱甲妻也。朱尝仕浙东,以郎氏从。至元间,朱殁,郎氏护丧还至玉山里,留居避盗。势家柳氏欲强聘之,郎誓不从,夜弃装奉柩遁。柳邀之中道,复死拒,得免。家居,养姑甚谨。姑尝病,郎祷天,刲股肉进啖而愈。后姑丧,以哀闻。大德十一年,旌美之。
又有东平郑氏、大宁杜氏、安西杨氏,并少寡守志,割体肉疗姑病。
秦氏二女,河南宜阳人,逸其名。父尝有危疾,医云不可攻。姊闭户默祷,凿己脑和药进饮,遂愈。父后复病欲绝,妹刲股肉置粥中,父小啜即甦。
孙氏女,河间人。父病癞十年,女祷于天,求以身代,且吮其脓血,旬月而愈。
许氏女,安丰人。父疾,割股啖之乃痊。
张氏女,庐州人,嫁为高垕妻。母病目丧明,张氏归省,抱母泣,以舌舐之,目忽能视。
州县各以状闻,褒表之。
焦氏,泾阳袁天祐妻也。天祐祖、父始皆从军役,[4]祖母杨氏、母焦氏并家居守志。至元二十三年,天祐复从征死甘州,妻焦氏年少,宗族欲改嫁之。焦氏哭且言曰:“袁氏不幸三世早寡,自祖姑以来,皆守节义,岂可至吾而遂废乎!吾生为袁氏妇,死则葬袁氏土尔,终不能改容事他人也。”众不敢复言。
周氏,泽州人,嫁为安西张兴祖妻。年二十四,兴祖殁,舅姑欲使再适,周氏弗从,曰:“妾家祖、父皆早世,妾祖母、妾母并以贞操闻,妾或中道易节,是忘故夫而辱先人也。夫忘故夫不义,辱先人不孝,不孝不义,妾不为也。”遂居嫠三十年,奉舅姑,生事死葬无违礼。其父与外祖皆无后,葬祭之礼亦周氏主之。
有司以闻,并赐旌异。
赵孝妇,德安应城人。早寡,事姑孝。家贫,佣织于人,得美食必持归奉姑,自啖粗粝不厌。尝念姑老,一旦有不讳,无由得棺,乃以次子鬻富家,得钱百缗,买杉木治之。棺成,置于家。南邻失火,时南风烈甚,火势及孝妇家,孝妇亟扶姑出避,而棺重不可移,乃抚膺大哭曰:“吾为姑卖儿得棺,无能为我救之者,苦莫大焉!”言毕,风转而北,孝妇家得不焚,人以为孝感所致。
霍氏二妇尹氏、杨氏,夫家郑州人。至元间,尹氏夫耀卿殁,姑命其更嫁,尹氏曰:“妇之行一节而已,再嫁而失节,妾不忍为也。”姑曰:“世之妇皆然,人未尝以为非,汝独何耻之有?”尹氏曰:“人之志不同,妾知守妾志尔。”姑不能强。杨氏夫显卿继殁,虑姑欲其嫁,即先白姑曰:“妾闻娣姒犹兄弟也,宜相好焉。今姒既留,妾可独去乎?愿与共修妇道,以终事吾姑。”姑曰:“汝果能若是,吾何言哉!”于是同处二十馀年,以节孝闻。
又有邠州任氏、乾州田氏,皆一家一妇,俱少寡誓不他适,戮力蚕桑,以养舅姑。
事闻,并命褒表。
王德政妻郭氏,大名人。少孤,事母张氏孝谨,以女仪闻于乡。及笄,富贵家慕之,争求聘,张氏不许。时德政教授里中,年四十馀,貌甚古陋,张氏以贫不能教二子,欲纳德政为婿,使教之。宗族皆不然,郭氏慨然愿顺母志。既婚,与德政相敬如宾,嘱教二弟有成。未几德政卒,郭氏年方二十馀,励节自守,甚有贞名。大德间表其家。
只鲁花真,蒙古氏。年二十六,夫忽都病卒,誓不再醮,孝养舅姑。逾二十五年,舅姑殁,尘衣垢面,庐于墓终身。至元间旌之。
其后又有翼城宋仲荣妻梁氏,舅殁,负土为坟;怀孟何氏、大名赵氏,并以夫殁守志,养舅姑以寿终,亲负土筑其坟,高三丈馀。
段氏,隆兴霍荣妻也。荣无子,尝乞人为养子。荣卒,段氏年二十六,养舅姑以孝称。舅姑殁,荣诸父仲汶贪其产,谓段曰:“汝子假子也,可令归宗。汝无子,宜改适,霍氏业汝无预焉。”段曰:“家资不可计,但再醮非义,尚容妾思之。”即退入寝室,引针刺面,墨渍之,誓死不贰。大德二年,府上状中书,给羊酒币帛,仍命旌门,复役如制。
又有兴和吴氏,自刺其面;成纪谢思明妻赵氏,自髠其发;冀宁田济川妻武氏、溧水曹子英妻尤氏,啮指滴血,并誓不更嫁。各以有司为请旌之。
朱虎妻茅氏,崇明人。大德间,虎官都水监,坐罪籍其家,吏录送茅氏及二子赴京师。太医提点师甲乞归家,欲妻之。茅氏誓死不从,母子三人以裾相结连,昼夜倚抱号哭,形貌销毁。师知不可夺,释之。茅氏托居永明尼寺,忧愤不食卒。
闻氏,绍兴俞新之妻也。大德四年,新之殁,闻氏年尚少,父母虑其不能守,欲更嫁之。闻氏哭曰:“一身二夫,烈妇所耻。妾可无生,可无耻乎!且姑老子幼,妾去当令谁视也?”即断发自誓。父知其志笃,乃不忍强。姑久病风,且失明,闻氏手涤溷秽不怠,时漱口上堂舐其目,目为复明。及姑卒,家贫,无资佣工,与子亲负土葬之,朝夕悲号,闻者惨恻。乡里嘉其孝,为之语曰:“欲学孝妇,当问俞母。”
又有刘氏,渤海李伍妻也。少寡,父母使再醮,不从。舅患疽,刘祷于天,数日溃,吮其血,乃愈。既而亲挽小车,载舅诣岳祠以答神贶。
马英,河内人,性孝友。父丧哀毁,二兄继殁,英独事母甚谨,又奉二寡嫂与居,使得保全嫠节。及丧母,卜地葬诸丧,亲负土为四坟,手植松柏,庐墓侧终身。
赵氏女名玉儿,冠州人。尝许为李氏妇,未婚夫死,遂誓不嫁,以养父母。父母殁,负土为坟,乡里称孝焉。
冯氏,名淑安,字静君,大名宦家女,山阴县尹山东李如忠继室也。如忠初娶蒙古氏,生子任,数岁而卒。大德五年,如忠病笃,谓冯曰:“吾已矣,其奈汝何?”冯氏引刀断发,自誓不他适。如忠殁两月,遗腹生一子,名伏。
李氏及蒙古氏之族在北,闻如忠殁于官,家多遗财,相率来山阴。冯氏方病,乘间尽取其赀及子任以去。冯不与较,一室萧然,唯馀如忠及蒙古氏之柩而已。朝夕哭泣,邻里不忍闻。久之,鬻衣权厝二柩蕺山下,携其子庐墓侧。时年始二十二,羸形苦节,为女师以自给。父母来视之,怜其孤苦,欲使更事人,冯爪面流血,不肯从。居二十年,始护丧归葬汶上。齐鲁之人闻之,莫不叹息。
李君进妻王氏,辽阳人。大德八年,君进病卒,卜葬,将发引,亲戚邻里咸会。王氏谓众曰:“夫妇死同穴,义也。吾得从良人逝,不亦可乎!”因抚棺大恸,呕血升许,即仆于地死。众为敛之,与夫连柩出葬,送者数百人,莫不洒泣。
移剌氏,同知湖州路事耶律忽都不花妻也。夫殁,割耳自誓。既葬,庐墓侧,悲号不食死。
赵氏名哇儿,大宁人。年二十,夫萧氏病剧,谓哇儿曰:“我死,汝年少,若之何?”哇儿曰:“君幸自宽,脱有不可讳,妾不独生,必从君地下。”遂命匠制巨棺。夫殁,即自经死,家人同棺敛葬焉。
又有雷州朱克彬妻周氏,大都费岩妻王氏、买哥妻耶律氏,曹州郑腊儿妻康氏,陕州陈某妻别娥娥,大同宋坚童妻班氏、李安童妻胡氏,晋州刘恕妻赵氏,冀宁王思忠妻张氏,饶州刘楫妻赵氏,东平徐顺妻彭氏,大宁赵𦞦儿妻安氏、陈恭妻张氏、武寿妻刘氏、宋敬先妻谢氏、撒里妻萧氏,古城魏贵妻周氏,任城郭灰儿妻赵氏,枣阳朱某妻丁氏,叶县王保子妻赵氏,兴州某氏妻魏氏,滦州裴某妻董贵哥,成都张保童妻郝氏,利州高塔必也妻白氏,河南杨某妻卢氏,蒙古氏太术妻阿不察、相兀孙妻脱脱真,并以早寡不忍独生,以死从夫者。
事闻,悉命褒表,或赐钱赠谥云。
朱淑信,山阴人。少寡,誓不再嫁。一女妙净,幼哭父双目并失明。及长,择偶者不至,家贫岁凶,母子相依,以苦节自厉。士人王士贵重其孝,乃求娶焉。
葛妙真,宣城民家女。九岁,闻日者言,母年五十当死,妙真即悲忧祝天,誓不嫁,终身斋素,以延母年。母后年八十一卒。
畏吾氏三女,家钱塘。诸兄远仕不归,母思之疾,三女欲慰母意,乃共断发誓天,终身不嫁以养母,同力侍护四十馀年。母竟以寿终。
事上,并赐旌异。
王氏,燕人张买奴妻也。年十六,买奴官钱塘病殁,葬城西十里外。王氏每旦被发步往奠之,伏墓大恸欲绝,久而致疾。舅姑力止其行,乃已。服阕,舅姑谓之曰:“吾子已殁,新妇年尚少,宜自图终身计,毋徒淹吾家也。”王氏泣曰:“父母命妾奉箕帚于张氏,今夫不幸早逝,天也。此足岂可复履他人门乎!”固不从。茕居三十年,贞白无少玷。
又有冯翊王义妻卢氏、睢阳刘泽妻解氏、东平杨三妻张氏,并守志有节。命旌其门。
张义妇,济南邹平人,年十八归里人李伍。伍与从子零戍福宁,未几死戍所。张独家居,养舅姑甚至。父母舅姑病,凡四刲股肉救不懈。及死,丧葬无遗礼。既而叹曰:“妾夫死数千里外,妾不能归骨以葬者,以舅姑父母在,无所仰故也。今不幸父母舅姑已死,而夫骨终暴弃远土,使无妾即已,妾在,敢爱死乎!”乃卧积冰上,誓曰:“天若许妾取夫骨,虽寒甚,当得不死。”逾月,竟不死。乡人异之,乃相率赠以钱,大书其事于衣以行。
行四十日,至福宁,见零,问夫葬地,则榛莽四塞,不可识。张哀恸欲绝。夫忽降于童,言动无异其生时,告张死时事,甚悲,且指示骨所在处。张如其言发得之,持骨祝曰:“尔信妾夫耶?入口当如冰雪,黏如胶。”已而果然。官义之,上于大府,使零护丧还,给钱使葬,仍旌门,复其役。
丁氏,新建郑伯文妻也。大德间,伯文病将殁,丁氏与诀曰:“妾自得侍巾栉,誓与偕老。君今不幸疾若是,脱有不讳,妾当从。但君父母已老,无他子妇侍养,妾苟复自亡,使君父母食不甘味,则君亦不瞑目矣。妾且忍死,以奉其馀年,必不改事他人,以负君于冥冥也。”
伯文卒,丁氏年二十七,居丧哀毁。服既除,父母屡议夺嫁之,丁氏每闻必恸哭曰:“妾所以不死者,非苟生有他志也,与良人约,将以事舅姑耳。今舅姑在堂固无恙,妾可弃去而不信于良人乎!”父遂止。舅姑尝病,丁氏夙夜护视,衣不解带。及死,丧葬尽礼。事上,表其门。
白氏,太原人。夫慕释氏道,弃家为僧。白氏年二十,留养姑不去,服勤绩絍,以供租赋。夫一日还,迫使他适,白断发誓不从,夫不能夺,乃去。姑年九十卒,竭力营葬,画姑像祀之终身。
赵美妻王氏,内黄人。至治元年,美溺水死,王氏誓守志,舅姑念其年少无子,欲使更适人。王氏曰:“妇义无再醮,且舅姑在,妾可弃而去耶!”舅姑乃欲以族侄与继婚,王氏拒不从。舅姑迫之力,王氏知不免,即引绳自经死。
李冬儿,甄城人,丁从信妻也。年二十三,从信殁,服阕,父母呼归问之,曰:“汝年少居孀,又无子,何以自立,吾为汝再择婿何如?”冬儿不从,诣从信冢哭,欲缢墓树上,家人防之,不果。日暮还从信家,夜二鼓,入室更新衣,自经死。
李氏,滨州惠高儿妻也。年二十六,高儿殁,父欲夺归嫁之,李氏不从,自缢而死。
脱脱尼,雍吉剌氏,有色,善女工。年二十六,夫哈剌不花卒。前妻有二子皆壮,无妇,欲以本俗制收继之,脱脱尼以死自誓。二子复百计求遂,脱脱尼恚且骂曰:“汝禽兽行,欲妻母耶?若死何面目见汝父地下?”二子惭惧谢罪,乃析业而居。二十年以贞操闻。
王氏,成都李世安妻也。年十九,世安卒,夫弟世显欲收继之。王氏不从,引刃断发,复自割其耳,创甚。亲戚惊叹,为医疗百日乃愈。
状上,并旌之。
赵彬妻朱氏,名锦哥,洛阳人也。天历初,西兵掠河南,朱氏遇兵五人,被执,逼与乱。朱氏拒曰:“我良家妇,岂从汝贼耶!”兵怒,提曳棰楚之。朱氏度不能脱,即绐谓之曰:“汝幸释我,舍后井傍有瘗金,当发以遗汝。”兵信之,乃随其行。朱氏得近井,即抱三岁女踊身赴井中死。
是岁,又有偃师王氏女名安哥,从父避兵印山丁家洞。兵入,搜得之,见安哥色美,驱使出,欲污之。安哥不从,投涧死。
有司言状,并表其庐。
贵哥,蒙古氏,同知宣政院事罗五十三妻也。天历初,五十三得罪,贬海南,籍其家,诏以贵哥赐近侍卯罕。卯罕亲率车骑至其家迎之。贵哥度不能免,令婢仆以饮食延卯罕于厅事,如厩自经死。
台叔龄妻刘氏,顺宁人也。粗知书,克修妇道。一日地震屋坏,压叔龄不能起,家复失火,叔龄母前救不得,欲就焚。叔龄望见,呼曰:“吾已不可得出,当亟救吾母。”刘谓夫妹曰:“汝救汝母,况兄必死,吾不用复生矣。”即自投火中死。火灭,家人得二尸烬中,犹手相握不开。官嘉其烈,上于朝,命录付史臣。
李智贞,建宁浦城人。父子明,无子。智贞七岁能读书。九岁,母病,调护甚谨。及卒,哀恸欲绝,不茹荤三年,治女工供祭祀,及奉父甘旨不乏,乡里称为孝女。父尝许为郑全妻,未嫁,从父客邵武。邵武豪陈良悦其慧,强纳采求聘,智贞断发拒之,且数自求死,良不能夺,卒归全。事舅姑父母皆有道。泰定间,全病殁,智贞悲泣不食,数日而死。
蔡三玉,龙溪陈端才妻也。盗起漳州,掠龙溪,父广瑞与端才各窜去,三玉独偕夫妹出避邻祠中。盗入,斫夫妹,见三玉美,不忍伤,与里妇欧氏同驱纳舟中。行至柳营江,迫妻之,三玉佯许诺,因起更衣,自投江水而死。越三日,尸流至广瑞舟侧,广瑞识为女,收敛之。欧氏脱归言状,有司高其操,为请表之。乃命旌门复役,仍给钱以葬。
校勘记
编辑- ↑ (崔氏〈至〉蔡三玉) 据本书体例删。
- ↑ 周氏(滦平)〔平滦〕石城人 据本书卷五八地理志改正。
- ↑ 赠文兴侯爵谥曰英烈 本书卷三八顺帝纪元统二年五月条及揭文安集卷一二双节庙碑均载阚文兴赠英毅侯,王圻续文献通考节义考、类编皆从之。疑“烈”当作“毅”。
- ↑ 天祐祖父始皆从军役 按下文有“三世早寡,自祖姑以来,皆守节义”,可知袁天祐祖、父皆从军死。道光本从类编改“从军役”为“从军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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