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门案与运送飞机案

克门案与运送飞机案
作者:蔡和森
1923年2月27日
本作品收录于《向导

署名“和森”发表

  美国驻张家口的领事索克宾与资本家克门,为中国奸商保镖,强运六万大洋出口,并用手枪射击合法阻拦之中国兵士,克门因中国兵士回枪射击以致毙命,因而惹起中美间严重交涉,美国公使向北京政府提出三条最强横最苛酷的条件。索克宾违法庇奸不上算,美国政府反要求中国高级军官张锡元都统同区区一个肇事的领事谢罪,此外还要求将张锡元以下的军官革职永不任用,并要求恤金五万元,其屈辱中国全体之用意,与贵族主人严惩伤害其鸡犬之家奴没有两样!许斯在纽约中美协会演说:“……若对克门案无满意解决,则美将改变对华政策。”同时驻京美使屡次直接找着张绍曾示威,大有不如其命即将下旗归国之势。被外国帝国主义压迫的同胞们!幸喜美国对华政策还未改变,你们多来领略些“中美亲善”的味道罢!

  反过一面,我们看美商运送飞机给吴佩孚的案子有如何下落呢?二月十九日《申报》转载《字林西报》云:

  “美商施利文氏运送飞机至汉,被美舰查获扣留一案,经美国驻汉按察使罗平杰氏迭次传集人证开庭鞫审,业于十三日宣布判决书,以案中并无充分证据,足以证明该项飞机确供军用,虽据运送该机之船主供称,曾问华经理李某,有此项飞机运汉,系供吴佩孚军用之说,然传李某质审.又复否认此言,且查本案所控各节,系违犯军火出口律,然‘出口’二字意义,似于飞机运到上海后,其行为即已终了,美国法律固经明定白规,凡自甲国运至乙国,谓之出口,若于同一国内自此口运至彼口,则系转口,而非出口,故被告行为自上海运至汉口,不能目为出口,而谓之违犯军火出口律……因此宣告被告无罪,并取销汉口美领事预审时宣告之飞机暂留,听候美国驻华按察使处分之判决云。”

  前案的要求,是美国帝国主义者奖励他们的外交官资本家在中国横行无忌的与奸商们做违法勾当;后案的判决,是美国帝国主义者奖励他们政治侵略的别动队供给中国军阀们的军用品。前者是小题大做,是八十年来外国帝国主义在中国获得种种特权的惯用方法;后者又是从新立了外国帝国主义今后便于供给中国军阀军用品的出口律上之新注解。中国人民须从这些地方领略帝国主义者的本领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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