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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人员升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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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人员升迁法
沿革
中华民国法律
中华民国 89 年 5 月 2 日
制定19条
中华民国 89 年 5 月 17 日公布
1.总统(89)华总一义字第 8900120390 号令制定公布全文 19 条
中华民国 89 年 7 月 16 日施行
中华民国八十九年七月六日考试院(八九)考台组贰一字第 06142 号令发布自八十九年七月十六日施行
中华民国 98 年 3 月 31 日
修正全文21条
中华民国 98 年 4 月 22 日公布
2.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09800096321号令
修正公布全文 21 条;并自公布日施行
中华民国 112 年 5 月 2 日
修正第2, 5至12条
中华民国 112 年 5 月 17 日公布
3.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1200040961号令
修正公布第 2、5~12 条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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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法律
,依据《
著作权法
》第九条,
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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