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论第二 公孙龙子
指物论第三
作者:公孙龙 战国
通变论第四

物莫非指,而指非指。物我殊能,莫非相指,故曰物莫非指。相指者,相是非也。彼此相推,是非混一,归于无指,故曰而指非指。

天下无指,物无可以谓物。指皆谓是非也。所以物莫非指者,凡物之情,必相是非。天下若无是非之物,则无一物而可谓之物,是以有物即相是非,故物莫非指也。非指者,天下而物,可谓指乎?物莫非指而又谓之非指者,天下齐焉而物,其可谓之指乎?物物皆忘相指,故指皆非指也。

指也者,天下之所无也;物也者,天下之所有也。以天下之所有为天下之所无,未可。天下无一日而无物,无一物而非适,故强以物为指者,未可也。

天下无指,而物不可谓指也。所以天下无是非者,物各适其适,不可谓之是非,故无是非也。不可谓指者,非指也。譬如水火殊性,各适其用,既无是非,安得谓之是非乎?非指者,物莫非指也。即夫非指之物,莫不妄相指也。天下无指而物不可谓指者,非有非指也。物不可谓指者,无是非也,岂唯无是非乎?亦无无是非也。故曰非有非指。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也。物莫非指者,而指非指也。以其无无是非,故万物莫不相是非,故曰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也。无是非,亦无无是非,两忘之,故终日是非而无是非,故曰物莫非指者,而指非指也。

天下无指者,生于物之各有名,不为指也。物有其实而各有名,谓若王良善御,隶首善计,彼物各自为用,譬之耳目,废一不可,故不为是非也。不为指而谓之指,是兼不为指。物皆不为指而或谓之指者,是彼此之物兼相是非,而是非莫定,故不为指也。以有不为指之无不为指,未可。之,适也。有不为指,谓物也;无不为指,谓指也。以物适指,故未可也。

且指者,天下之所兼。或一物而有是非二名,或彼此更相为指,皆谓之兼也。天下无指者,物不可谓无指也。不可谓无指者,非有非指也。是非之名生于物相指,故曰物不可谓无指。即此万物无指而又无无指,故曰非有非指也。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谓无是非者生于物莫非指也,是以圣人求人于是非之内,乃得无是非人也。

指,非非指也。指与物,非指也。夫谓之指者,非无指也。指既不能与物为指,故非指也。

使天下无物指,谁径谓非指?天下无物,谁径谓指?设使天下无物无指,则寂然矣,谁谓指为非指乎?谁谓指为指乎?天下有指无物指,谁径谓非指?径谓无物非指。设使有指而无物可施指者,谁谓有指为非指乎?谁谓有无物故非指乎?明本无指也。且夫指固自为非指,奚待于物而乃与为指?反复相推,则指自为无指,何能与物为指乎?明万物万殊,各自为物,各有所宜,无是非也。是以圣人渊默恬淡,忘是非,不弃一,能不遗一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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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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