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广西钟山劳教队严重违法乱纪情况的通报
公安部关于广西钟山劳教队严重违法乱纪情况的通报 公发(劳)〔63〕1005 号 1963年12月31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各省、市、自治区公安厅、局:
广西自治区钟山劳教队违法乱纪、对劳教分子施行打骂肉刑的情况十分严重。现将这个材料转发各地一阅。
打人、肉刑是封建社会的一种野蛮行为。封建社会的地土阶级对待农民,就是使用这种办法。毛主席历来教育我们,不准刑讯、打骂犯人。但是至今这种野蛮行为不仅没有绝迹,而且在有些地方和少数干部中,还一犯再犯。实践证明,这样,钒不能制服犯人,更不利于改造犯人。我们对待敌对分子的办法有各种各样的惩罚,逮捕判刑、斗争、批评、改造,个别的判死刑,但绝对禁止肉刑。
希望各地在五反运动中,抓住具体事例教育干部,使大家懂得:对待敌人,既要讲阶级斗争,又要讲究政策。对于干警中严重违法乱纪的人,特别是边反边犯或反了又犯的人,要严肃处理,并且要从组织上、制度上杀取有效措施,加以彻底解决。
附:
广西梧州一个劳教工作干部用烧红的火钳烫劳教分子
据广西劳改局反映:十月二十二日晚,钟山农场二中队发生一起严重的违法乱纪事件。事情经过是:二十二日晚,劳教分子邱三甫(偷窃犯,平时有羊颠病,曾两次逃跑过)到大伙房偷饭,被就业人员朱名瑞和劳教炊事员李聚咸打了一顿后,邱即回宿舍睡觉。过不多久,当晚值班干部、分队长周锡雄,又叫人将邱带到伙房审问,邱三甫只承认想到伙房偷饭吃,并没有逃跑的企图。周认为邱三甫不老实,即和劳教炊事员李聚成二人对邱拳打脚踢,邱被打倒在地后不说话,周认为邱是装死,便用火钳烫邱的脸,邱三甫被烫得大哭大叫,但仍否认是逃跑。这时,周锡雄又将火钳烧红,一连朝邱的脸和头烫了六次,烫得满脸肿起大水泡,最后才将邱三甫放回宿舍。后来经过十多天的医治,邱三甫的伤势虽已好转,但脸上却留下了很多被烫的伤疤,影响很不好。
这个场二中队的干部,过去违反政策、打骂虐待劳教分子情况就比较严重,在今年夏收的时候发现,该中队有十四名劳教分子的手被捆伤,有一人双手被捆成残废。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