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1号) (玉环市)
← | 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0号) | 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1号) 制定机关:玉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 |
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2号) |
来自玉环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 |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决定自2月3日零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出行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控市民出行。广大市民除采购生活物资、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上班外,坚决做到不出门。特殊情况外出必须戴口罩。
二、实行交通管制。鉴于玉环周边县市疫情的严峻形势,为进一步减少人员流动,防止疫情输入扩散,我市严格管控人员车辆进出,除疫情防控、医疗、应急、群众生活保障等相关物资运送车辆及人员经防疫检查放行以外,所有进入玉环市的人员一律劝返,市内人员一律不外出。请予以支持和配合。
三、严禁聚集活动。除群众生活必需的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正常营业外,全面实行停市。严肃处理打牌、打麻将等活动,严禁一切聚集性的活动,包括集聚聊天、跳广场舞等。
四、实施封闭管理。所有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只保留一个进出口,村居(社区)内部分道路实施临时性封闭,村(居)民凭身份证进出,逢人必测体温。
五、坚持示范引领。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亲戚,带动朋友、邻里,协助村居(社区)工作人员劝导村(居)民按要求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六、加强重罚严惩。对拒不听从村居(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将加大打击力度。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纪检监察机关一律严肃问责。
战胜疫情,守护玉环,人人有责。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自觉配合防控工作,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自觉做到足不出户,众志成城,克难攻坚,全面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玉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