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东山湾临时性海洋倾倒区的公告
关于启用东山湾临时性海洋倾倒区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51号 2019年12月1日 发布机关:生态环境部 |
生态环境部网站 |
关于启用东山湾临时性海洋倾倒区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等的相关规定,为满足有关海域疏浚物的倾废需求,自即日起设立东山湾临时性海洋倾倒区,具体信息如下:
东山湾临时性海洋倾倒区,是以117°41′00″E、23°40′30″N为圆心,以0.5海里为半径围成的圆形海域,面积2.69平方公里,用于处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疏浚物。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19年12月1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