阙题二 典语
阙题三
阙题四 

天子所以立公、卿、大夫、列士之官者,非但欲备员数、设虚位而已也。以天下至广,庶事总猥,非一人之身所能周理,故分官别职,各守其位。事有大小,故官有尊卑;人有优劣,故爵有等级。三公者,帝王之所杖也,自非天下之俊德,当世之良材,即不得而处其任。处其任者必荷其责,在其任者必知所职。夫匡辅社稷,佐日扬光,协齐七政,宣化四方,此三公之职。笾豆之事,则有司存。大臣不亲细事,犹周鼎不调小味也。故《书》曰: ‘元首丛莝哉,股肱惰哉,庶事堕[1]哉。’此之谓也。陈平曰:‘宰相者,上佐天子,下理阴阳,外抚四夷诸侯,内亲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职也。’可谓知其任者也。

校勘记 编辑

  1. 《群书治要》刻本刻工误作‘隳’,据《群书治要》写本、《书・皋陶谟》(尚书・益稷)得应作‘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