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2018年批准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2018年批准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通知
农计发〔2018〕17号
2018年7月13日
发布机关: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网站

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2018年批准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通知

农计发〔2018〕17号


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及《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8〕11号),经县(市、区)申请、省级推荐、文本评审、现场答辩等选拔程序并公示,决定批准陕西省眉县等21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现代农业产业园工作的组织领导

建设以规模化种养基地为基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现代要素集聚,“生产+加工+科技”融合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园,是培育农村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重要载体,是新时期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引领驱动乡村产业兴旺的有力抓手。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重要部署。列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名单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相关重大建设举措,及时解决重大问题。省级农业、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成效考核,坚决避免“重申报创建、轻建设管理”等现象;要健全支持政策措施,大力推进本省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构建部、省、市、县共同推进的产业园建设工作格局。

二、把准目标,扎实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

有关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县(市、区),要抓紧修改完善产业园创建方案,省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加强督促和指导,强化创建方案论证、审核和实施。要根据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深入推动产业园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全面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要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切实落实产业园姓农、务农、为农和兴农的建设宗旨,以规模种养、加工转化、品牌营销等全产业链开发为主攻方向,以推动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为核心要务,聚焦做大做强主导产业、促进生产要素集聚、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加强创业创新孵化、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等任务,强化政策支持,优化管理服务,把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成乡村产业兴旺的引领区。要妥善处理政府与市场、农民与企业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产业发展、投资建设、产品经营等方面的主体作用,不能异化为工业园区,要布局在县以下,坚决防止办成城市的开发区,确保广大农民尤其是小农户实实在在分享产业园发展成果。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期原则上为2年。产业园创建方案经省级农业、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18年9月13日前报送农业农村部(5份)、财政部(2份)审核备案。有关省要强化产业园建设规划审核,确保规划符合发展要求。

三、规范管理,提升中央奖补资金使用效益

2018年,中央财政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给予奖补资金支持,后续将根据创建情况再适当奖补。相关县(市、区)要认真制定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按照突出重点、集中使用、创新方式的原则,奖补资金重点用于改善产业园基础设施条件和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坚决杜绝资金安排“小而全”和撒胡椒面。要积极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方式,结合建设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产业园建设。要探索财政奖补资金股权量化、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有效方式,推动建立产业园发展与农民增收的利益联结机制。奖补资金原则上不得直接用于企业生产设施的投资补助,不得用于建设产业园的楼堂馆所,不得用于一般性支出。对于已有其他资金项目渠道支持的有关建设内容,原则上中央奖补资金不再支持。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要与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方案确定的有关目标任务相一致,明确奖补资金具体支持内容、主要建设目标、总体资金筹措方案和资金使用进度节点,确保可操作、可考核。省级农业、财政部门要严格审核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并强化对使用情况的绩效管理。省级农业和财政部门审核同意的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应随创建方案一并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备案。

四、强化考核,构建奖优劣汰管理机制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将依据创建方案及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加强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考核评价,并建立能进能退、动态管理的激励机制。对创建成效显著、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年度绩效考核合格的产业园,继续安排奖补资金支持。对达到考核认定标准的将认定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对创建进展缓慢、辐射带动作用难以发挥、年度绩效考核成绩落后的产业园,将采取通报、限期整改直至撤销其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资格的处理措施。

附件:2018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名单

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

2018年7月13日

附件

2018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名单

1.陕西省眉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2.广东省茂名市现代农业产业园

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阿拉尔市现代农业产业园

4.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现代农业产业园

5.黑龙江农垦宝泉岭垦区现代农业产业园

6.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现代农业产业园

7.山西省万荣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8.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现代农业产业园

9.福建省平和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10.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现代农业产业园

11.贵州省修文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12.重庆市涪陵区现代农业产业园

13.江西省樟树市现代农业产业园

14.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现代农业产业园

15.湖南省安化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16.云南省芒市现代农业产业园

17.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现代农业产业园

18.四川省苍溪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19.安徽省金寨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20.河南省温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21.西藏自治区白朗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附件:农计发〔2018〕17号.CEB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