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吉州刺史李繁可依前吉州刺史制

前吉州刺史李繁可依前吉州刺史制
作者:白居易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659

敕:前吉州刺史李繁,累奉藩条,皆奏课第。故移缙云之政,俾牧庐陵之人,虽降玺书,未临郡邸。属鱼章改造,熊轼追还,事既谋新,职宜仍旧。勉率分忧之任,庶成来暮之谣。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