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记(鲁迅《准风月谈》)

前记(鲁迅《准风月谈》)
作者:鲁迅
1934年3月10日
夜颂
本作品收录于《准风月谈

  自从中华民国建国二十有二年五月二十五日《自由谈》的编者刊出了“吁请海内文豪,从兹多谈风月”的启事以来,很使老牌风月文豪摇头晃脑的高兴了一大阵,讲冷话的也有,说俏皮话的也有,连只会做“文探”的叭儿们也翘起了它尊贵的尾巴。但有趣的是谈风云的人,风月也谈得,谈风月就谈风月罢,虽然仍旧不能正如尊意。

  想从一个题目限制了作家,其实是不能够的。假如出一个“学而时习之”的试题,叫遗少和车伕来做八股,那做法就决定不一样。自然,车伕做的文章可以说是不通,是胡说,但这不通或胡说,就打破了遗少们的一统天下。古话里也有过:柳下惠看见糖水,说“可以养老”,盗跖见了,却道可以粘门闩。他们是弟兄,所见的又是同一的东西,想到的用法却有这么天差地远。“月白风清,如此良夜何?”好的,风雅之至,举手赞成。但同是涉及风月的“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呢,这不明明是一联古诗么?

  我的谈风月也终于谈出了乱子来,不过也并非为了主张“杀人放火”。其实,以为“多谈风月”,就是“莫谈国事”的意思,是误解的。“漫谈国事”倒并不要紧,只是要“漫”,发出去的箭石,不要正中了有些人物的鼻梁,因为这是他的武器,也是他的幌子。

  从六月起的投稿,我就用种种的笔名了,一面固然为了省事,一面也省得有人骂读者们不管文字,只看作者的署名。

  然而这么一来,却又使一些看文字不用视觉,专靠嗅觉的“文学家”疑神疑鬼,而他们的嗅觉又没有和全体一同进化,至于看见一个新的作家的名字,就疑心是我的化名,对我呜呜不已,有时简直连读者都被他们闹得莫名其妙了。现在就将当时所用的笔名,仍旧留在每篇之下,算是负著应负的责任。

  还有一点和先前的编法不同的,是将刊登时被删改的文字大概补上去了,而且旁加黑点,以清眉目。这删改,是出于编辑或总编辑,还是出于官派的检查员的呢,现在已经无从辨别,但推想起来,改点句子,去些讳忌,文章却还能连接的处所,大约是出于编辑的,而胡乱删削,不管文气的接不接,语意的完不完的,便是钦定的文章。

  日本的刊物,也有禁忌,但被删之处,是留著空白,或加虚线,使读者能够知道的。中国的检查官却不许留空白,必须接起来,于是读者就看不见检查删削的痕迹,一切含胡和恍忽之点,都归在作者身上了。这一种办法,是比日本大有进步的,我现在提出来,以存中国文网史上极有价值的故实。

  去年的整半年中,随时写一点,居然在不知不觉中又成一本了。当然,这不过是一些拉杂的文章,为“文学家”所不屑道。然而这样的文字,现在却也并不多,而且“拾荒”的人们,也还能从中检出东西来,我因此相信这书的暂时的生存,并且作为集印的缘故。

  一九三四年三月十日,于上海记。

1996年1月1日,这部作品在原著作国家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之前在美国从未出版,其作者1936年逝世,在美国以及版权期限是作者终身加80年以下的国家以及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这部作品也可能在本国本地版权期限更长,但对外国外地作品应用较短期限规则的国家以及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