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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检查员遴用及专业训练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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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检查员遴用及专业训练办法
沿革
制定机关:
原由行政院劳工委员会管辖,后改隶中华民国劳动部
中华民国83年4月20日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83)台劳检一字第24573号令订定发布全文10条
中华民国88年6月29日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88)台劳检一字第0028706号令修正发布第4、9条条文
中华民国91年1月2日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90)劳检一字第0910000005号令修正发布全文11条
中华民国108年2月23日
中华民国一百零八年二月二十三日劳动部劳职授字第10802003672号令修正发布第2条条文之附表二
本作品来自
中华民国命令
,依据《
著作权法
》第九条,
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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