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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振兴经济促进就业奖励计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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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振兴经济促进就业奖励计画
沿革
制定机关:
中华民国劳动部
中华民国110年8月30日
劳动部劳动发创字第1100512828号令订定发布全文13点,并自即日生效。
中华民国110年10月8日
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发创字第1105003053号令修正发布第6点、第7点及第7点附件四,并自即日生效。
本作品来自
中华民国命令
,依据《
著作权法
》第九条,
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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