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随机
登录
设置
资助
关于维基文库
免责声明
搜索
劳工保险条例施行细则
语言
监视
编辑
劳工保险条例施行细则
沿革
制定机关:
中华民国内政部;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中华民国劳动部
中华民国49年3月1日
内政部订定发布
中华民国58年7月11日
内政部修正发布全文163条
中华民国62年11月20日
内政部(62)台内社字第556513号令修正发布第19、23、59、61、72条条文
中华民国68年9月11日
内政部(68)台内社字第24578号令修正发布全文109条
中华民国78年9月15日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台(78)劳保一字第22950号令修正发布
中华民国85年9月13日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85)台劳保一字第134771号令修正发布全文97条
中华民国90年9月12日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90)台劳保一字第0043112号令修正发布第43条条文
中华民国92年2月26日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劳保二字第0920009241号令修正发布第10、67条条文;删除第33、35、61条条文
中华民国92年5月14日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劳保二字第0920026704号令修正发布第76条条文
中华民国97年12月25日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劳保2字第0970140644号令修正发布全文99条;并自九十八年一月一日施行
中华民国98年2月26日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劳保2字第0980140087号令修正发布第99条条文;增订第98-1条条文;并自发布日施行
中华民国99年11月19日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劳保2字第0990140488号令修正发布第15、43、78、84条条文
中华民国101年1月30日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劳保2字第1010140018号令修正发布第14、29、30、34、38、48、69条条文;并增订第26-1条条文
中华民国101年5月18日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劳保2字第1010140194号令修正发布第13、17条条文
中华民国102年7月26日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劳保2字第1020140451 号令修正发布第30、36、61、62、67、69、99条条文;并增订第49-1条条文;除第61、62、67条条文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发布日施行。中华民国一百零三年二月十四日行政院院台规字第1030124618号公告第4条第1项第1款、第2款、第3款所列属“劳工保险局”之权责事项,自一百零三年二月十七日起改由“劳动部劳工保险局”管辖;第2条第2款、第4条第1项第4款、第2项所列属“劳工保险局”之权责事项,自一百零三年二月十七日起,劳工保险基金投资及运用业务,改由“劳动部劳动基金运用局”管辖;其他业务改由“劳动部劳工保险局”管辖;第4条第1项序文、第2项、第5 条、第6条所列属“劳工保险监理委员会”权责事项,自一百零三年二月十七日起改由“劳动部”管辖
中华民国103年4月10日
劳动部劳动保2字第1030140128号令修正发布第43、56条条文;增订第95-1条条文
中华民国104年2月2日
劳动部劳动保2字第1040140052号令修正发布第2、4、6、15、17、21、45、54、59、63、64、78、82、94、96条条文;删除第5条条文
中华民国104年11月9日
劳动部劳动保2字第1040140602号令修正发布第2、14、93条条文
中华民国105年10月5日
劳动部劳动保2字第1050140549号令修正发布第43、82条条文
中华民国106年5月2日
劳动部劳动保2字第1060140199号令修正发布第15条条文
中华民国107年3月28日
劳动部劳动保3字第1070140138号令修正发布第67条条文
中华民国110年6月8日
劳动部劳动保2字第1100140321号令修正发布第13、24、54、57条条文;增订第28-1条条文
本作品来自
中华民国命令
,依据《
著作权法
》第九条,
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
Public domain
Public domain
false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