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随机
登录
设置
资助
关于维基文库
免责声明
搜索
劳工保险被保险人纾困贷款本息抵销办法
语言
监视
编辑
←
劳工保险被保险人纾困贷款及本息抵销办法
劳工保险被保险人纾困贷款本息抵销办法
沿革
制定机关: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
劳工保险未缴还之保险给付及贷款本息扣减办法
→
中华民国96年2月6日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劳保1字第0960140069号令修正发布名称及全文9条;并自发布日施行(原名称:劳工保险被保险人纾困贷款及本息抵销办法;新名称:劳工保险被保险人纾困贷款本息抵销办法)
中华民国97年12月25日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劳保1字第0970140631号令修正发布全文11条;并自九十八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作品来自
中华民国命令
,依据《
著作权法
》第九条,
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
Public domain
Public domain
false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