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并年终赋租委御史郎官论奏制

勾并年终赋租委御史郎官论奏制
作者:李漼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83

旧以天下赋租,年终勾并,或刺史入府,或县令上州,所科群胥,尽出百姓。且官有理所,安可擅离,物犯赃条,何须枉法。从今委知弹御史出使郎官,凡系抵违,明具论奏。仍委预为条目,各遣闻知。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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