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特别市市政府令第一百零八号

南京特别市市政府令第一百零七号 南京特别市市政府令
第一百零八号
作者:何民魂
制定机关:南京特别市市政府
中华民国16年(1927年)9月8日于南京特别市
南京特别市市政府令第一百零九号
本作品收录于《南京特别市市政公报
《南京特别市市政公报》1927(1).-70-71

令公安局局长陈光组

为令行事案据金陵民权社发起人徐越雄呈称案奉钧府第四七三号批令开呈悉仰将筹备及经费所出情形呈明再行核示此批等因准此窃查。越雄筹备金陵民报一种系为鼓吹反共努力北伐促成革命之成功以求中国之自由平等早日实现为主旨原拟每日发行二大张继因人才不易经费困难故先每周出版两次每次发行一大张至经费一项系由发起人筹备支持及成立发行后即由广吿各项收入开支因系发行小报纸印费无多故经费亦所需不钜也所有遵批呈覆筹备情形及经费所出各节呈明恳祈鉴核指示祇遵等情据此查案关报馆营业所陈是否属实亟应详细确查再行核夺除批示外合行令仰该局长即便派员查明具复再行核夺此令

市长何民魂

中华民国十六年九月八日

本作品来自中华民国命令,依据《著作权法》第九条,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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