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齐书/卷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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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 |
木传曰:“东方,易经地上之木为观,故木于人,威仪容貌也。木者,春生气之始,农之本也。无夺农时,使民岁不过三日,行什一之税,无贪欲之谋,则木气从。如人君失威仪,逆木行,田猎驰骋,不反宫室,饮食沈湎,不顾礼制,出入无度,多发繇役,以夺民时,作为奸诈,以夺民财,则木失其性矣。盖以工匠之为轮矢者多伤败,故曰木不曲直。”
宋泰豫元年,京师祗垣寺皂荚树枯死。昇明末,忽更生花叶。京房易传曰:“树枯冬生,不出二年,国丧,君子亡。”其占同。宋氏禅位。
建元元年,朱爵𦨵华表柱生枝叶。
建元初,李子生毛。
二年,武陵沅头都尉治有桑树,方冬生叶。京房易传曰:“木冬生花,天下有丧。”其占同。后二年,宫车晏驾。
四年,巴州城西古楼脚柏柱数百年,忽生花。
永明六年,(后)〔石〕子岗柏木[1]长二尺四寸,广四寸半,化为石。时车驾数游幸,应本传木失其性也。
永明中,大𦨵一舶无故自沈,艚中无水。
隆昌元年,庐陵王子卿斋屋梁柱际无故出血。
建武初,始安王遥光治庙,截东安寺屋以直庙垣,截梁,水出如泪。
貌传曰:“失威仪之制,怠慢骄恣,谓之狂,则不肃矣。下不敬,则上无威。天下既不敬,又肆其骄恣,肆之则不从。夫不敬其君,不从其政,则阴气胜,故曰厥罚常雨。”
永明八年四月,己巳起阴雨,昼或暂晴,夜时见星月,连雨积霖,至十七日乃止。
十一年四月辛巳朔,去三月戊寅起,而其闲暂时晴,从四月一日又阴雨,昼或见日,夜乍见月,回复阴雨,至七月乃止。
永泰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雨,至永元元年五月二十一日乃晴。京房占曰:“冬雨,天下饥。春雨,有小兵。”时虏寇雍州,馀应本传。
传曰:“大雨雪,犹庶征之常雨也,然有甚焉。雨,阴。大雨雪者,阴之畜积甚也。一曰与大水同象,曰攻为雪耳。”
建元二年闰月己丑,雨雪。
三年十一月,雨雪,或阴或晦,八十馀日,至四年二月乃止。
传曰:“雷于天地为长子,以其首长万物,与之出入,故雷出万物出,雷入万物入。夫雷者人君之象,入则除害,出则兴利。雷之微气以正月出,其有声者以二月出,以八月入,其馀微者以九月入。冬三月雷无出者,若是阳不闭阴,则出涉危难而害万物也。”
建元元年十月壬午,夜电光,因雷鸣。
十一月庚戌,电光,有顷雷鸣,久而止。
永明五年正月戊申,夜西北雷声。
六年十月甲申,夜阴细雨,始闻雷鸣于西北上。
七年正月甲子,夜阴,雷鸣西南坤宫,隆隆一声而止。
八年正月庚戌,夜雷起坎宫水门,其音隆隆,一声而止。
九年二月丙子,西北有电光,因闻雷声隆隆,仍续十声而止。
十年二月庚戌,夜南方有电光,因闻雷声隆隆相续,丁亥止。
十月庚子,电雷起西北。
十一月丁丑,西南有光,因闻雷声隐隐,再声而止。西南坤宫。
十二月甲申,阴雨,有电光,因闻西南及西北上雷鸣,频续三声。
丙申,夜闻西北上雷频续二声。
辛亥,雷雨。
传曰:“雨雹,君臣之象也。阳之气专为雹,阴之气专为霰。阳专而阴胁之,阴盛而阳薄之。雹者,阴薄阳之象也。霰者,阳胁阴之符也。春秋不书霰者,犹月蚀也。”
建元四年五月戊午朔,雹。
永明元年九月乙丑,雹落大如蒜子,须臾乃止。
十一年四月辛亥,雹落大如蒜子,须臾灭。
貌传又曰:“上失节而狂,下怠慢而不敬,上下失道,轻法侵制,不顾君上,因以荐饥。貌气毁,故有鸡祸。”一曰:“水岁鸡多死及为怪,亦是也。上下不相信,大臣奸宄,民为寇盗,故曰厥极恶。”一曰:“民多被刑,或形貌丑恶,风俗狂慢,变节易度,则为轻剽奇怪之服,故曰时则有服妖。”
永明中,宫内服用射猎锦文,为骑射兵戈之象。至建武初,虏大为寇。
永明中,萧谌开博风帽后裙之制,为破后帽。世祖崩后,谌建废立,诛灭诸王。
永明末,民闲制倚劝帽。及海陵废,明帝之立,劝进之事,倚立可待也。
建武中,帽裙覆顶,东昏时,以为裙应在下,而今在上,不祥,断之。群下反上之象也。
永元中,东昏侯自造游宴之服,缀以花采锦绣,难得详也。群小又造四种帽,帽因势为名。一曰“山鹊归林”者,诗云“鹊巢,夫人之德”,东昏宠嬖淫乱,故鹊归其林薮。二曰“兔子度坑”,天意言天下将有逐兔之事也。三曰“反缚黄离喽”,黄口小鸟也,反缚,面缚之应也。四曰“凤皇度三桥”,凤皇者嘉瑞,三桥,梁王宅处也。
貌传又曰:“危乱端见,则天地之异生。木者青,故曰青眚,为恶祥。凡貌伤者,金沴木,木沴金,冲气相通。”
延兴元年,海陵王初立,文惠太子冢上有物如人,长数丈,青色,直上天,有声如雷。
火,南方,扬光辉,出炎爚为明者也。人君向明而治,盖取其象。以知人为分,谗佞既远,群贤在位,则为明而火气从矣。人君疑惑,弃法律,不诛谗邪,则谗口行,内闲骨肉,外疏忠臣,至杀世子,逐功臣,以妾为妻,则火失其性,上灾宗庙,下灾府榭,内熯本朝,外熯阙观,虽兴师众,不能救也。
永明三年正月,甲夜西北有野火,光上生精,西北有四,东北有一,并长七八尺,黄赤色。
三月庚午,丙夜北面有野火,光上生精,长六尺,戊夜又有一枚,长五尺,并黄赤色。
四年正月丁亥,夜有火精三处。
闰月丁巳,夜有火精四所。
十二月辛酉,夜东南有野火精二枚。
五年十二月丙寅,夜西北有野火,火上生精,一枚,长三尺,黄白色。
六年十一月戊申,夜西南及北三面有野火,火上生精,九枚,并长二尺,黄赤色。
九年二月丙寅,甲夜北面有野火,火生精,二枚,西北又一枚,并长三尺,须臾消。
永元二年八月,宫内火,烧西斋璿仪殿及昭阳、显阳等殿,北至华林墙,西及秘阁,凡屋三千馀闲。[2]京房易传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烧宫。”秘阁与春秋宣榭火同,天意若曰,既无纪纲,何用典文为也。
二年冬,京师民闲相惊云,当行火灾,南岸人家往往于篱闲得布火缠者,云公家以此禳之。
三年正月,豫章郡天火烧三千馀家。京房易占曰:“天火下烧民屋,是谓乱治杀兵作。”是年,台军与义师偏众相攻于南江诸郡。
三年二月,乾和殿西厢火,烧屋三十闲。是时西斋既火,帝徙居东斋,高宗所住殿也。与烧宫占同。
传又曰:“犯上者不诛,则草犯霜而不死。或杀不以时,事在杀生失柄,故曰草妖也。”一曰:“草妖者,失众之象也。”
永元中,御刀黄文济家斋前种昌蒲,忽生花,光影照壁,成五采,其儿见之,馀人不见也。少时,文济被杀。
刘歆视传有羽虫之孽,谓鸡祸也。班固案易鸡属巽,今以羽虫之孽类是也,依歆说附视传云。
建武二年,有大鸟集建安,形如水犊子。其年,郡大水。
三年,大鸟集东阳郡,太守沈约表云:“鸟身备五采,赤色居多。”案乐纬叶图征云:“焦明鸟质赤,[3]至则水之感也。”
永明二年四月,乌巢内殿东鸱尾。
三年,大鸟集会稽上虞。其年,县大水。
传曰:“维水沴火。”又曰:“赤眚赤祥。”
建武四年,王晏子德元所居帷屏,无故有血洒之,少日而散。〔晏寻被诛〕。[4]
思心传曰:“心者,土之象也。思心不睿,[5]其过在瞀乱失纪。风于阳则为君,于阴则为大臣之象,专恣而气盛,故罚常风。心为五事主,犹土为五行主也。”一曰:“阴阳相薄,偏气阳多为风,其甚也常风。阴气多者,阴而不雨,其甚也常阴。”一曰:“风宵起而昼晦,以应常阴同象也。”
建元元年十一月庚戌,风夜暴起,云雷合冥,从戌亥上来。
四年十一月甲寅,酉时风起小𫘝,至二更雪落,风转浪津。
永明四年二月丙寅,巳时风迅急。 十一月己丑,戌时风迅急,从西北戌亥上来。
五年五月乙酉,子时风迅急,从西北戌亥上来。
七年正月丁卯,阳征阴贼之日,时加子,风起迅急,从北方子丑上来,暴疾浪津,寅时止。
八年六月乙酉,〔时〕加子(时),[6]风起迅急,暴疾浪津,发屋折木,尘沙,从西南未上来,因雷雨,须臾,风微雨止。
九年七月甲寅,阳羽廉贞之日,时加亥,风起迅急,从东方来,暴疾彭勃浪津,至乙卯阴贼时渐微,名羽动羽。
九月乙丑,时加未,雷,骤雨,风起迅急,暴疾浪津,从西北戌上来。
十月壬辰,阳羽奸邪之日,时加丑,风起从北方子丑上来,暴疾浪津,迅急,尘埃,五日寅时渐微,名羽动宫。
十年正月辛巳,阳商宽大之日,时加寅,风从西北上来,暴疾浪津,迅急,扬沙折木,酉时止。
二月甲辰,阳征奸邪之日,时加辰,风起迅急,从西北亥上来,暴疾彭勃浪津,至酉时止。
三月丁酉,阳征廉贞之日,时加未,风从北方子丑上来,迅急,暴疾浪津,戌时止。
七月庚申,阴角贪狼之日,时加午,风从东北丑上来,迅急浪津,至辛酉巳时渐微。
十一年二月庚寅,阳角廉贞之日,时加亥,风从西北亥上来,迅疾浪津,丑时渐微,为角动角。
七月甲寅,阳羽廉贞之日,时加巳,风从东北寅上来,迅疾浪津,发屋折木,戊夜渐微,为羽动征。己巳,阳角宽大之日,时加未,风从戌上来,暴疾,良久止,为角动商及宫。
凡时无专恣,疑是阴阳相薄。
建(昌)〔武〕元年三月乙酉,[7]未时风起,浪津暴急,从北方上来,应本传瞀乱。
建武二年、三年、四年,每秋七月、八月,辄大风,三吴尤甚,发屋折木,杀人。京房占“狱吏暴,风害人”。时帝严刻。
永元元年七月十二日,大风,京师十围树及官府居民屋皆拔倒,应本传。
传又曰:“山之于地,君之象也。山崩者,君权损,京陵易处,世将变也。陵转为泽,贵将为贱也。”
建元二年夏,庐陵石阳县长溪水冲激山麓崩,长六七丈,下得柱千馀口,皆十围,长者一丈,短者八九尺,头题有古文字,不可识。江淹以问王俭,俭云:“江东不闲隶书,此秦汉时柱也。”后年宫车晏驾,世变之象也。
永明二年秋,始兴曲江县山崩,壅底溪水成陂。京房占:“山崩,人主恶之。”
传又曰:“雷电所击,盖所感也。皆思心有尤之所致也。”
建元二年闰六月丙戌,戊夜震电。
四年五月五日,云雹暗都,[8]雷震于乐游安昌殿,电火焚荡尽。
永明八年四月六日,雷震,会稽山阴恒山保林寺刹上四破,电火烧塔,下佛面窗户不异也。
永明中,〔雷〕震东宫南门,[9]无所伤毁,杀食官一人。
十一年三月,震于东斋,栋崩。左右密欲治缮,竟陵王子良曰:“此岂可治,留之志吾过,且旌天之爱我也。”明年,子良薨。
传又曰:“土气乱者,木金水火乱之。”
建武二年二月丁巳,地震。
永元元年七月,地日夜十八震。
九月十九日,地五震。
金者,西方,万物既成,杀气之始也。其于王事,兵戎战伐之道也。王者兴师动众,建立旗鼓,仗旄把钺,以诛残贼,止暴乱,杀伐应义,则金气从。工冶铸化,革形成器也。人君乐侵陵,好攻战,贪城邑,轻百姓之命,人民不安,内外骚动,则金失其性。盖冶铸不化,(水)〔冰〕滞固坚,[10]故曰金不从革,又曰维木沴金。
建武四年,明帝出旧宫送豫章王第二女绥安主降嫔,还上辇,辇上金翅无故自折落地。
言传曰:“言易之道,西方曰兑,为口。人君过差无度,刑法不一,敛从其重,或有师旅,炕阳之节,若动众劳民,是言不从。人君既失众,政令不从,孤阳持治,下畏君之重刑,阳气胜则旱象至,故曰厥罚常阳也。”
建元三年,大旱,时有虏寇。
永明三年,大旱,明年,唐㝢之起。
建武二年,大旱,时虏寇方盛,皆动众之应也。
言传曰:“下既悲苦君上之行,又畏严刑而不敢正言,则必先发于歌谣。歌谣,口事也。口气逆则恶言,或有怪谣焉。”
宋泰始既失彭城,江南始传种消梨,先时所无,百姓争欲种植。识者曰:“当有姓萧而来者。”十馀年,齐受禅。
元徽中,童谣曰:“襄阳白铜蹄,郎杀荆州儿。”后沈攸之反,雍州刺史张敬儿袭江陵,杀沈攸之子元琰等。
永明元年元日,有小人发白虎樽,既醉,与笔扎,不知所道,直云“忆高帝”。敕原其罪。
世祖起青溪旧宫,时人反之曰,“旧宫者,穷厩也”。及上崩后,宫人出居之。
永明初,百姓歌曰:“白马向城啼,欲得城边草。”后句闲云“陶郎来”。白者金色,马者兵事。三年,妖贼唐㝢之起,言唐来劳也。
世祖起禅灵寺初成,百姓纵观,或曰:“禅者授也,灵非美名,所授必不得其人。”后太孙立,见废也。
永明中,宫内坐起御食之外,皆为客食。世祖以客非家人名,改呼为别食,时人以为分别之象。少时,上晏驾。
文惠太子在东宫,作两头纎纎诗,后句云“磊磊落落玉山崩”。自此长王宰相相继薨徂,二宫晏驾。
文惠太子作七言诗,后句辄云“愁和谛”。后果有和帝禅位。
永明中,虏中童谣云:“黑水流北,赤火入齐。”寻而京师人家忽生火,赤于常火,热小微,贵贱争取以治病。法以此火灸桃板七炷,七日皆差。敕禁之,不能断。京师有病瘿者,以火灸数日而差。邻人笑曰:“病偶自差,岂火能为。”此人便觉颐闲痒,明日瘿还如故。后梁以火德兴。
文惠太子起东田,时人反云“后必有癫童”。果由太孙失位。
齐宋以来,民闲语云“扰攘建武上”。明帝初,诛害蕃戚,京师危骇。
永元元年,童谣曰:“洋洋千里流,流翣东城头。[11]乌马乌皮袴,三更相告诉。脚跛不得起,误杀老姥子。”千里流者,江祏也。东城,遥光也。遥光夜举事,垣历生者乌皮袴褶往奔之。跛脚,亦遥光。老姥子,孝字之象,徐孝嗣也。
永元中,童谣云:“野猪虽嗃嗃,马子空闾渠。不知龙与虎,饮食江南墟。七九六十三,广莫人无馀。乌集传舍头,今汝得宽休。但看三八后,摧折景阳楼。”识者解云“陈显达属猪,崔慧景属马”,非也。东昏侯属猪,马子未详,梁王属龙,萧颖胄属虎。崔慧景攻台,顿广莫门死,时年六十三。乌集传舍,即所谓“瞻乌爰止,于谁之屋”。三八二十四,起建元元年,至中兴二年,二十四年也。摧折景阳楼,亦高台倾之意也。言天下将去,乃得休息也。
齐、宋之际,民闲语云“和起”,言以和颜而为变起也。后和帝立。
崔慧景围台城,有一五色幡,飞翔在云中,半日乃不见,众皆惊怪,[12]相谓曰:“幡者,事寻当翻覆也。”数日而慧景败。
言传曰:“言气伤则民多口舌,故有口舌之痾。金者白,故有白眚,若有白为恶祥。”
宋昇明二年,飊风起建康县南塘里,吹帛一匹入云,风止,下御路。纪僧真启太祖当宋氏禅者,其有匹夫居之。
水,北方,冬藏万物,气至阴也,宗庙祭祀之象。死者精神放越不反(者),故为之庙以收〔其〕散,为之貌以收其魂神,而孝子得尽礼焉。[13]敬之至,则神歆之,此则至阴之气从,则水气从沟渎随而流去,不为民害矣。人君不祷祀,简宗庙,废祭祀,逆天时,则雾水暴出,川水逆溢,坏邑轶乡,沈溺民人,故曰水不润下。
建元二年,吴、吴兴、义兴三郡大水。
二年夏,丹阳、吴二郡大水。
四年,大水。
永明五年夏,吴兴、义兴水雨伤稼。
六年,吴兴、义兴二郡大水。
建武二年冬,吴、晋陵二郡水雨伤稼。
永元元年七月,涛入石头,漂杀缘淮居民。应本传。
荆州城内有沙池,常漏水。萧颖胄为长史,水乃不漏,及颖胄亡,乃复竭。
传曰:“极阴气动,故有鱼孽。鱼孽者,常寒罚之符也。” 永明九年,盐官县石浦有海鱼乘潮来,水退不得去,长三十馀丈,黑色无鳞,未死,有声如牛,土人呼为海燕,取其肉食之。
永元元年四月,有大鱼十二头入会稽上虞江,大者近二十馀丈,小者十馀丈,一入山阴称浦,一入永兴江,皆暍岸侧,百姓取食之。
听传曰:“不聪之象见,则妖生于耳,以类相动,故曰有鼓妖也。”一曰,声属鼓妖。
永明元年十一月癸卯,夜天东北有声,至戊夜。
传曰:“皇之不极,是谓不建,其咎在霿乱失听,故厥咎霿。思心之咎亦雾。天者,正万物之始,王者,正万事之始,失中则害天气,类相动也。天者转于下而运于上,云者起于山而弥于天,天气动则其象应,故厥罚常阴。王者失中,臣下盛强,而蔽君明,则云阴亦众多而蔽天光也。
建元四年十月丙午,日入后土雾勃勃如火烟。
永明二年十一月己亥,四面土雾入人眼鼻,至辛丑止。
二年十一月丙子,日出后及日入后,四面土雾勃勃如火烟。
六年十一月庚戌,丙夜土雾竟天,昏塞浓厚,至六日未时小开,到甲夜(仍)后〔仍〕浓密,[14]勃勃如火烟,辛惨入人眼鼻。
八年十月壬申,夜土雾竟天,浓厚勃勃如火烟,气入人眼鼻,至九日辰时开除。
九年十月丙辰,昼夜恒昏雾勃勃如火烟,其气辛惨入人眼鼻,兼日色赤黄,至四日甲夜开除。
十年正月辛酉,酉初四面土雾勃勃如火烟,其气辛惨入人眼鼻。
传曰:“易曰‘干为马’。逆天气,马多死,故曰有马祸。”一曰,马者,兵象也。将有寇戎之事,故马为怪。
建(昌)〔武〕四年,[15]王晏出至草市,马惊走,鼓步从车而归,十馀日,晏诛。
建武中,南岸有一兰马,走逐路上女子,女子窘急,走入人家床下避之,马终不置,发床食女子股脚闲肉都尽,禁司以闻,敕杀此马,是后频有寇贼。
京房易传曰:“生子二胸以上,民谋其主。三手以上,臣谋其主。二口已上,国见惊以兵。三耳已上,是谓多听,国事无定。二鼻以上,国主久病。三足三臂已上,天下有兵。”其类甚多,盖以象占之。
永明五年,吴兴东迁民吴休之家女人双生二儿,胸以下齐以上合。
京房易传曰:“野兽入邑,其邑大虚。”又曰:“野兽无故入邑朝廷门及宫府中者,邑逆且虚。”
永明中,南海王子罕为南兖州刺史,有麞入广陵城,投井而死,又有象至广陵,是后刺史安陆王子敬于镇被害。
建武四年春,当郊治(丘)圆〔丘〕,[16]宿设已毕,夜虎攫伤人。
建武中,有鹿入景皇寝庙,皆为上崩及禅代也。凡无占者,皆为不应本传。
赞曰:木怪夔魍,火为水妃。土实载物,金作明威。形声异迹,影响同归。皆由象应,莫不类推。
校勘记
编辑- ↑ (后)〔石〕子岗柏木 据南监本、殿本、局本改。
- ↑ 北至华林墙西及秘阁凡屋三千馀闲 “凡”南监本、毛本、殿本、局本并作“北”,连上读。
- ↑ 焦明鸟质赤 “明”原讹“朋”,各本不讹,今改正。按五方神鸟,南方曰焦明,见说文鸟部鹔字。
- ↑ 〔晏寻被诛〕 据南监本、毛本、殿本、局本补。
- ↑ 思心不睿 按“睿”当作“容”,说详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及王念孙读书杂志。
- ↑ 〔时〕加子(时) 据殿本改。
- ↑ 建(昌)〔武〕元年三月乙酉 据殿本改。按齐无“建昌”年号。
- ↑ 云雹暗都 “云”殿本作“雷”。
- ↑ 〔雷〕震东宫南门 据南监本、殿本、局本补。
- ↑ (水)〔冰〕滞固坚 据局本改。按汉书五行志作“冰”,补注引刘敞云“冰音凝”。
- ↑ 流翣东城头 元龟八百九十四作“翣翣东城头”。
- ↑ 半日乃不见众皆惊怪 御览八百七十引作“半日乃下,众见皆惊怪”。
- ↑ 死者精神放越不反(者)故为之庙以收〔其〕散为之貌以收其魂神而孝子得尽礼焉 据毛本、殿本改。按南监本、局本作“死者精神放越不反,圣人为之宗庙,以收其魂气,春秋祭祀,而孝子得尽礼焉”。盖参照汉书五行志改,文义较顺,然恐非子显原文也。
- ↑ 到甲夜(仍)后〔仍〕浓密 据南监本、殿本、局本改。
- ↑ 建(昌)〔武〕四年 据殿本改。
- ↑ 治(丘)圆〔丘〕 据南监本、毛本、殿本、局本改。按“圆”殿本作“圜”,圆圜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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