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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迹指定及废止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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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迹指定及废止审查办法
沿革
制定机关:
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命令
中华民国九十五年一月十二日
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文壹字第0942130856-5号令
订定发布全文 8 条;并自发布日施行
中华民国九十六年十二月四日
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文壹字第0962135018号令
修正发布第 7 条条文
中华民国九十九年三月二日
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会授资筹二字第09920017273号令
修正发布第 3 条条文
姊妹计划
:
数据项
本作品来自
中华民国命令
,依据《
著作权法
》第九条,
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
Public dom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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