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交割全书
大日本帝国皇帝陛下及大清国皇帝陛下,据马关和约第五条第二项之规定,接受台湾,大日本国皇帝陛下简派台湾总督海军将从二位勋一等子爵桦山资纪,大清国皇帝陛下简派二品顶戴前出使大臣李经芳各为全权委员在基隆会同执行左列事项:
中日两国全权委员据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即明治二十八年四月十七日在马关所结媾和条约第二条:中国将台湾全岛及其附属诸岛澎湖列岛,即英国格林尼次东经一百十九度至一百二十二度,北纬二十三度至二十四度间,诸岛屿永远割与日本,其主权别册记录在该地城垒,兵器,工厂及一切属官物件,交割完毕。右证据共二份,由两国全权委员于光绪二十一年五月初十日即明治二十八年六月二日在基隆签名盖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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