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8临37线(中横便道)管制规定 (民国101年)

  1. 台8临37线(中横便道)基于人道考量,仅提供梨山地区民众紧急救护、救难等基本维生之通行。
  2. 台8临37线(中横便道)目前道路极不稳定,常有坍方落石发生,通行本路段确实仍存在高度风险,不宜全面对外办理开放通行,必须严加管制通行安全及管理维护措施,避免当地居民及一般民众误解其功能及可能存在之风险。
  3. 本便道因0610大豪雨及泰利台风灾害受损严重,目前正办理抢修及修复工程,工程期间每日开放三次通车,夏季(6、12、18时)、冬季(7、12、17时)。尔后开放时段如有变动,详本段公告时间。
  4. 每次放行由民间保全业者担任通行戒护工作,天候状况不佳或因台风豪雨地震等因素,即封闭道路禁止通行。
  5. 由和平警分局协助于谷关、德基两处哨所加挂巡逻箱,如有特殊节日及状况时可事先申请调配支援。另如有特殊状况可随时通知派出所,将立即派线上员警协助处里。
  6. 提供设籍于大梨山地区之民众通行,并针对设籍于丰原、石冈、东势、新社等四区公所并确有于大梨山地区工作之民众,经台中市政府统一投保造册后,方可准予通行。
  7. 设籍南投县仁爱乡荣兴村村民,请南投县仁爱乡公所统筹投保后造册送段核行。
  8. 未设籍梨山,但确实于梨山工作或生活民众,请台中市政府(或设籍当地之县、市政府)协助确认造册,再送本处谷关工务段核行。
  9. 通行名册以流水号方式编号造册,如丰-0000、东-0000、石-0000、新-0000、和-0000(其他县市比照办理),民众以编号并搭配识别证件(身分证、驾照、健保卡等),管制人员据以查证。
  10. 为梨山民众之民生用品及农产品运输,委托货运公司货车通行,经办理保险后,由台中市政府造册送段核行。
  11. 公务、学术研究及新闻媒体采访通行,由机关或单位叙明理由将通行名册送段审查,并于通行前完成投保程序,经审同意后依开放时段核行。
  12. 其他因临时紧急事故必须通行时,电话通知谷关工务段,经管制站确认后始可临时开放通行。
  13. 本管制路段通行车辆净高度限制3.5公尺以下,最高时速限25km/hr以下;货车车种限制17公吨以下大货车(前后轮均为单轴),客车车种限制小客车(9人座以下),车辆通行时前后车辆应保持一定车距(10公尺以上)。
  14. 车辆进入管制路段应开亮头灯;遇紧急状况,必须打开闪光警示灯;除非在紧急状况下,不可按鸣喇叭。
  15. 车内人员禁止下车离开管制路段;不得移动或干扰交通号志、标志。
  16. 载运物品应严密覆盖或捆扎牢固;不得有其他可能危及道路安全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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