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8临37线(中横便道)管制规定 (民国107年)

  1. 台8临37线(中横便道)基于人道考量,仅提供梨山地区民众紧急救护、救难等基本维生之通行。
  2. 台8临37线(中横便道)目前道路极不稳定,常有坍方落石发生,通行本路段确实仍存在高度风险,不宜全面对外办理开放通行,必须严加管制通行安全及管理维护措施,避免当地居民及一般民众误解其功能及可能存在之风险。
  3. 台8临37线原则每隔2小时开放,两端对开。
  4. 每日开放5个时段(目前为7、10、12、14:30、16:30),开放时段暂定如上列所述,视执行后通行民众需求再行修正。
  5. 每次放行由民间保全业者担任通行戒护工作,天候状况不佳或因台风豪雨地震等因素,即封闭道路禁止通行。
  6. 由和平警分局协助于谷关、德基两处哨所加挂巡逻箱,并有特殊节日及状况时可事先申请调配支援。另如有特殊状况可随时通知派出所,将立即派线上员警协助处里。
  7. 提供设籍于大梨山地区之民众通行,并针对设籍于丰原、石冈、东势、新社等四区公所并确有于大梨山地区工作之民众,经台中市政府统一投保造册后,方可准予通行。
  8. 台中市政府核准之市区客运乙类大客车得搭载不特定对象通行本便道。。
  9. 设籍仁爱乡荣兴村村民,请南投县仁爱乡公所统筹投保后造册送段核行。
  10. 未设籍梨山,但确实于梨山工作或生活民众,请台中市政府(设籍当地之县、市政府)协助确认造册,再送本处谷关工务段核行。
  11. 通行名册以流水号方式编号造册,如丰-0000、东-0000、石-0000、新-0000、和-0000(其他县市比照办理),民众以编号并搭配识别证件(身分证、驾照、健保卡等),管制人员据以查证。
  12. 为梨山民众之民生用品及农产品运输,委托货运公司货车通行,经办理保险后,由台中市政府造册送段核行。
  13. 公务、学术研究及新闻媒体采访通行,由机关或单位叙明理由将通行名册送段审查,并于通行前完成投保程序,经审同意后依开放时段核行。
  14. 其他因临时紧急事故必须通行时,电话通知谷关工务段,经管制站确认后始可临时开放通行。
  15. 本管制路段通行车辆净高度限制3.5公尺以下。
  16. 因受限路宽及转弯半径,最高时速限25km/hr以下、限时段方式进行单向通行管制。
  17. 客车车种限制小客车(9人座以下)。
  18. 货车车种限制17公吨以下大货车(前后轮均为单轴)。
  19. 车辆通行时前后车辆应保持一定车距(20公尺以上)。
  20. 车辆进入管制路段应开亮头灯。
  21. 车辆在管制路段中行驶,除非在紧急状况下,不可按鸣喇叭。
  22. 车辆在管制路段中行驶,遇紧急状况,必须打开闪光警示灯。
  23. 车内人员禁止下车离开管制路段。
  24. 不得移动或干扰交通号志、标志。
  25. 载运物品应严密覆盖或捆扎牢固。
  26. 不得有其他可能危及道路安全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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