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26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125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126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127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18年8月7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2 册 109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一)人民对于国民党孙总理遗像应表示敬意,有意图侮辱公然撕毁总理遗像者,应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之规定论罪。

  (二)胪列具体事实请求解释,依统一解释法令及变更判例规则第三条应不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