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280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1279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1280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1281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24年5月28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1107 页

相关法条:陆海空军刑法 第 5 条 ( 18.09.25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被裁士兵,如经呈明军事长官核准,或先奉有军事长官之明令,虽未缴除服装,亦应视为脱离军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