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469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1468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1469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1470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25年4月3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1257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工商同业公会联合会,依工商同业公会法第十四条第四项,仅有准用之规定,则联合会代表之选派方法及额数,应如何准用,须就事实上斟酌情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