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563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1562号解释 |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1563号解释》 |
司法院院字第1564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25年10月15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1333 页 | |
相关法条:中华民国刑事诉讼法 第 311 条 ( 24.01.01 ) |
查犯罪同时妨害国家社会及个人法益者(例如诬告放火),其被害之个人,得提起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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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中华民国刑事诉讼法 第 311 条 ( 24.01.01 ) |
查犯罪同时妨害国家社会及个人法益者(例如诬告放火),其被害之个人,得提起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