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981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1980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1981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1982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29年4月15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1693 页

相关法条:陆海空军刑法 第 65、67、69 条 ( 26.07.02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陆海空军刑法上之伙党,就其分别首谋及馀众观之,其最低限度之人数,必须在三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