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010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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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011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29年5月25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1723 页 | |
意图供掺土制膏而持有含有鸦片成分之烟渣,应成立修正禁烟治罪暂行条例第十六条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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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1723 页 | |
意图供掺土制膏而持有含有鸦片成分之烟渣,应成立修正禁烟治罪暂行条例第十六条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