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076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2075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2076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2077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29年11月11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1771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工会经费之收支预算,依工会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须经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之议决,工会职员可否酌支生活费,应视此项预算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