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603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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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604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2年11月11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2263 页 | |
主办军工工程人员与包商洽订建筑契约,不照当地物价及包商要求之价格切实审核而擅自核增加,如与包商勾串舞弊,应成立惩治贪污条例第二条第二款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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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日期:民国32年11月1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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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军工工程人员与包商洽订建筑契约,不照当地物价及包商要求之价格切实审核而擅自核增加,如与包商勾串舞弊,应成立惩治贪污条例第二条第二款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