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61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260号解释 |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261号解释》 |
司法院院字第262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19年4月12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2 册 218 页 | |
乙妇与绑匪甲有夫妇同居关系,代为照护被绑小孩,应成从犯,但得适用惩治盗匪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款及刑法第九条、第七十七条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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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日期:民国19年4月12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2 册 218 页 | |
乙妇与绑匪甲有夫妇同居关系,代为照护被绑小孩,应成从犯,但得适用惩治盗匪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款及刑法第九条、第七十七条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