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748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2747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2748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2749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33年9月5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2395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优待出征抗敌军人家属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于出租人与承租人或出典人与典权人,双方均为出征抗敌军人或其家属时亦适用之,未便斟酌双方家庭经济状况定其适用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