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45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44号解释 |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45号解释》 |
司法院院字第46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18年4月17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2 册 33 页 | |
查惩治绑匪条例,关于绑匪各规定,依其第一条显系惩治盗匪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一款之特别法,则凡惩治盗匪暂行条例各规定,为惩治绑匪条例所未及者,于绑匪案件,自应仍依惩治盗匪暂行条例及同条例上犯罪所应适用之法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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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日期:民国18年4月1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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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惩治绑匪条例,关于绑匪各规定,依其第一条显系惩治盗匪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一款之特别法,则凡惩治盗匪暂行条例各规定,为惩治绑匪条例所未及者,于绑匪案件,自应仍依惩治盗匪暂行条例及同条例上犯罪所应适用之法令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