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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529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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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528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529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530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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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日期:民国20年8月7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2 册 452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报纸登载
出版法
第十九条限制以外之妨害名誉事件,应依照
刑法
第二十六章办理。